山东济南,女子上班路上,碰到一年轻男子骑车摔倒,浑身颤抖,手也在流血。来来往往的人都避而远之,女子不忍心,将他送到了医院,还帮他垫付了近2000元的医药费。谁知,事后男子不但不还钱,还反咬一口说女子影响了他,要求赔偿20000元。女子瞬间懵了,这不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只好报警。 7月2日,生活帮报道了女子小周好心帮助别人,到头来不仅花了钱,没落下一句好,还差点被讹的遭遇。 今年4月份,小周换了一份新工作,第一天她骑车上班时,刚从大路上拐到一处小路上,就看到一个年轻男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这下摔的可不轻,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手在流血,浑身也在发抖,腿好像也不太能动了,伤势挺严重。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等下来帮他一把,都避而远之。 小周心善,她看到男子孤立无助小样子有些不忍,便过去来查看伤情,还好心的将男子送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医生拍了片之后,说男子骨折了,必须要住院。 住院就得交钱,但男子支支吾吾的表示,自己才刚来济南,就上了3天班,一毛钱工资也没发,自己爸爸去世了,妈妈也改嫁了,家里就一个爷爷,他现在吃饭都困难,实在拿不出钱。 一听这话,下周鼻子都发酸,小伙子真是不容易,一个人背井离乡出来打拼。 谁都有困难的时候,虽然自己也刚换工作,兜里没多钱,但能帮一把是一把。 于是,小周就说,先帮男子垫上,两人加了微信,等后面他发工资了再还。连检查费、住院费等,小周一共垫付了近两千元。 本以为被帮助,男子会心怀感激,尽快还钱,谁知事后,他的态度竟发生了360度大转变。 他不但不愿意还钱,还一口咬定是小周骑车影响到了他,甚至要求小周赔偿。 当时小周整个人都懵了,她没想到,电视剧里的离谱情节竟然真的会发生在她身上,这不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吗? 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也为了出这口气,小周果断报警。 据民警调查,该男子叫徐某,2003年出生,是山东邹平人。 随后,男子家属也来了,他们态度恶劣,要求小周赔偿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等20000元。 小周被气得不轻,但她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解释再多也没有,只有监控才是最有力的证据。 很快,事发路段的监控被调了出来,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判断,明确表示:他两之间没有关系,小姑娘应该是走错路了,那边有个坡,她可能没注意溜了一下,地上湿滑,小伙子过来以后没刹住车也摔倒了,不存在谁影响谁。 铁证如山面前,男子家属的嚣张气焰也消失了,当民警跟男子本人联系时,发现他已经从济南的医院回到了老家的医院。 民警要求他来交警队去监控,他也表示有事来不了,等后面再说。 可是,等小周再联系他的时候,他就开始耍赖了,说反正自己没钱,也来不了,最后还把小周的微信和电话都拉黑了。 小周心里憋屈极了,自己好心帮了他,却被反咬一口,看来,这年头好人难做,想做好人就要付出代价。 男子的行为让人感到气愤,这种故意颠倒是非,碰瓷讹钱的行为,警方必须严惩,千万不能和稀泥。 这种风气要是刹不住,谁以后还敢当好人做好事。 男子将小周拉黑,想要逃避责任,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且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男子在明知小周跟自己摔倒无关,是善意救助的情况下,依然反咬一口,试图将责任转嫁到小周身上,拒绝还钱还要求高额赔偿,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小周财物的故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男子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小周可以向警方提交证据、申请处罚等程序维护权益,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 法律的严惩不仅是对个体正义的伸张,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救人反被讹”的寒心事件。 信源:生活帮 2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