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可以合法占领日本?华春莹曾在外媒社交账号上发了张图,就几句话,翻译过来意思是:中国不介意把《波茨坦公告》执行贯彻到底,虽然字数不多,但是信息量却很大! 1945年德国已经投降日本认输了,经过漫长而残酷的抗战,各大同盟国开始密切商议日本战败之后该怎么安排,于是就有了那份著名的《波茨坦公告》。 这份公告不只是个形式,真的是白纸黑字写明了日本需要无条件投降,也涉及到了战后日本要怎么“处理”。 那时候的设想是将日本分区由美、英、苏和中国各自负责不同区域进行军事占领,按照当时计划苏联会进驻北海道和本州北部,美国负责本州中部,英国管九州以及本州西部,中国则分到四国岛和一部分东京的共管权,甚至还有方案让中国和美国共同管辖大阪这类重要城市。 根据后来起草的文件内容,四个战胜国在各自区域不仅是驻军,还可直接管理那块地的行政、经济、工业甚至法律,像是不是修订宪法这种事都要过一遍占领国同意,这样做的目的很直接,就是切断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全部土壤。 中国当年在抗战里付出了巨大代价,作为四大同盟国之一原本是有权派兵去驻军的,美国还专门让中国表现最佳的新一军代表中国去执行驻日占领任务,这支部队打过仗、有经验,按道理很合适。 那个时候中国国内新一轮内战已经在酝酿,蒋介石政府为了抢地盘,把新一军调去东北准备和解放军对峙,剩下那些状态不佳的部队合并了个“加强师”,结果最后任务也被取消。 厢前期派去日本的小先遣队连回国都没赶上,最后随蒋介石去了台湾,这样一折腾,中国驻日占领计划基本就泡汤了。 中国没能实际派兵去日本,战后日本的分区占领方案也就跟实际脱了节,美国因为实力最强,加上控制了战后太平洋的主动权,最后成了唯一真正实施军事占领的国家。 苏联本来想在日本北部驻军,但因为对日宣战时间太晚被美国否了;英国自身国力不济,连船都得靠美国借,也就没什么存在感了。 很多人提到联合国宪章里的“敌国条款”,这就是当时为防止德国、日本等再搞事特设的,条款上写明,战胜国遇到战败国不听话,有权动用武力采取一切措施,这些行为还不需要事先经过联合国授权,如果中国要据此行事是有一定依据的,这些条文其实还没有被正式废除。 中国拥有过驻日占领权这件事,本身就是一次国家地位快速变化、世界格局剧烈演变中的缩影,今天强调这段历史,是想让后人明白和平、独立和发展来之不易,也帮助各方以史为鉴、防止旧事重演。 中日关系未来怎么走历史是参照,但合作才是真正的出路,这可能才是最值得大家关注和思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