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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主持人问高晓松:“你是不是挺埋怨老狼的呀?”高晓松气呼呼地说:“怨呐,《

有一回,主持人问高晓松:“你是不是挺埋怨老狼的呀?”高晓松气呼呼地说:“怨呐,《同桌的你》这首歌,老狼挣了800万,可就给了我800块钱。”

咱们把时间拉回到1994年,高晓松这人呢,家里文化氛围浓,他自己还是清华的学霸,可他不走平常路,一门心思扑在音乐上。那时候他在厦门大学,和一个姑娘谈恋爱,后来两人闹分手了,他一气之下就写了《同桌的你》这首歌。你说巧不巧,大地唱片的黄小茂一听这歌,就觉得能火,转手就让老狼来唱。结果老狼一开口,全国人都跟着哼唱起来,他俩一下子就出名了,钱也赚得不少。

高晓松写《同桌的你》的时候,把自己的恋爱经历都写进去了。像那句“谁把你的头发盘起”,就是他当年给女朋友梳头的时候突然想到的。可惜呀,这对小情侣后来因为三观不太合,还是分开了。不过也正因为这样,高晓松才有了写这首歌的灵感。

后来黄小茂找高晓松谈合作,高晓松坚持要老狼来唱这首歌。他觉得老狼的嗓子,唱出来才有感觉,特别有校园里那种青涩和真诚的味道。

老狼一开口,那低沉有磁性的声音,一下子就让这首歌有了灵魂。《同桌的你》一发布,直接就火得一塌糊涂!老狼不但赚了好多钱,还赢得了女朋友的心。他把这首歌唱给留学的女朋友听,把人家感动得不行,两人就结婚了。再看高晓松,就拿了800块钱,之后这首歌赚再多钱,他也没再拿到过。

过了好些年,在一个节目上,主持人开玩笑问高晓松对老狼有没有点小埋怨。高晓松也不隐瞒,直接说:“大家都在音乐圈混,我辛辛苦苦写的一首歌,赚的钱跟老狼比起来,差距也太大了!”老狼听了,笑着说:“兄弟,你得换个角度看,要不是我把这歌唱出去,你能这么火吗?再说了,说不定是谁捧红谁呢!”

他俩你一句我一句地互相怼了几句,这场小插曲算是把他们心里那点小疙瘩给挑明了,也让大家开始思考,到底写歌的人和唱歌的人,哪个更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