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把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上,看到车上贴了缴费单,但他不在意,直接把单子扔掉就走了,结果,4年内他每次停车都没缴费,没想到,4年后交通公司找上门,要求他补缴1万停车费,男子认为“交通公司没有权利收费”,但法院却作出了判决。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据大皖新闻7月17日报道,在四川双流,最近有个停车欠费案闹得沸沸扬扬,事情的主角陈先生(化名)收到了一张让他目瞪口呆的账单:从2020年到2024年,他在路边临时停车点欠下了整整一万多块钱的停车费。 这可不是一天两天欠下的小数目,算下来,陈先生这四年里在路边停了将近一千次车,每次收费员递过来的缴费单子,他都跟看不见似的,直接往车里一扔就走人,开始是纸质的收费单,后来改成了电子通知,可他依旧我行我素,该停照停,该走照走,就是不掏这个钱。 到了去年,陈先生的车到了报废年限,他寻思着,车都报废了,这些欠着的停车费应该也就不了了之了,可交通公司可不这么想,催缴电话打了一轮又一轮,陈先生不是说“不是我的车了”,就是说“我明天就去交”,就是不见人影。 眼看着软的不行,交通公司只好来硬的,直接把陈先生告上了法庭,这下可把陈先生给惹急了,他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每年交了那么多车船税,凭什么路边停个车还得额外掏钱?而且他觉得交通公司也拿不出确切证据证明他到底停了多久…… 陈先生在法庭上的抗辩可没讨到便宜,交通公司拿出了铁证:每次停车的时间、地点、车牌号,全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他们还掏出了双流区早在2013年就发布的文件,证明自己是经过政府授权的合法收费管理方。 法官仔细审查了证据后指出,车船税是针对车辆本身征收的,跟临时占用公共车位的停车费是两码事,更何况陈先生明明收到过缴费通知,却故意拖了四年不交,这摆明了是主观违约,最后,法院判决陈先生不但要补齐全部欠费,还得支付这些年积累的利息。 这事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想靠报废车逃避责任、存着侥幸心理不缴费,这都是行不通的,面对合理合法的收费,乖乖遵守规则,总比最后多花冤枉钱还闹得满城风雨要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 报道于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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