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众议院提交的报告称,菲律宾最高法院要求获取有关菲律宾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弹劾案众议院内部程序的信息,超出了最高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审查权限。 这些问题包括:弹劾条款草案是由哪个办公室或委员会起草的?草案是何时分发给众议院议员的?是否附有证据?以及每位众议院议员在附上同意意见之前“是否有时间审阅指控和证据?”。等等。 菲律宾众议院起诉小组提供的文件写道:“众议院恭敬地恳请法庭予以谅解,并表示需要拒绝回答几项问询,可进一步回应某项问询。” 菲律宾众议院认为,这些问询事项涉及其内部程序,一直以来这都被视为超出了法庭的管辖权和审查范围。这些提及的事项,包括了弹劾申诉书的准备、分发、审阅以及其附件等,但这些均不受任何具体的宪法条款或众议院规则的约束。 众议院称:“本院的依据正是菲律宾宪法所确立的权力分立原则。作为与总统府地位平等的部门,国会对于其专属管辖范围内的事务理应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