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也是小学的班主任。吃过家乡的饭,抽过家长的烟,喝过家长的酒,花过家长的钱。 只要我有需求,家长立马到位。可惜了,只干了三年,然后就脱离了一线教学。 后来教师与家乡之间那些“脏”事,跟我没关系了。 再再后来,有人跟我炫耀:“我家的酒喝不完,烟抽不完,俺家冰柜都是满满食材”“这些都是家长给的,无法拒绝”。 这也是真实的。当老师,应该享受的“尊严”。 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这叫“人情世故”,其实就是一种交易。 你对我好,我对你也好。这就和谐了。 但是,不知道啥时候家长给老师惯出来坏毛病,收礼不算,还要“敲诈”一把。 所谓“敲诈”借助名目让孩子补课。老师会说呀—— 唉吆喂,你家孩子得学习英语,那英语多重要,可不能被别人落下,我认识一个老师,教得好。 老师这么一忽悠,家长说行。多少钱无所谓。然后老师得了提成。 类似的套路实在太多,这些老师没那么好心,就是奔钱来的。 有的干脆,亲自“补课”,哪个家长敢举报。“补课”这事,老师也确实付出了,但是根本的目的就是赚钱。 假如没有利益,在小学没有人愿意当班主任。这是现实。 班主任的积极性在于隐藏在教育背后的利益。我认为,只要没有违背公德,这种利益交换应该得到理解。 教师是职业。教师不是阳光雨露。教师更不是无私的奉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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