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酒驾网约车侥幸丢“饭碗”

新黄河 7个月前 (10-25) 阅读数 2 #推荐

酒驾被查被乘客举报是网约车,但驾驶人拒不承认驾驶的是网约车。近日,网约车公司发函证实了是网约车的事实。

9月1日早晨6:40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高塘中队民警在正阳路铁路桥附近例行早查行动。对一名轿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涉嫌酒驾,经对其进一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值是2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交代,晚上和朋友一起聚餐,其间喝了两瓶啤酒。自以为是晚上喝的,没想到第二天还会被查出酒驾。

就在民警对张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张某在今年3月7日因酒驾被高青交警查处过,驾驶证被暂扣,还有几天就满期6个月,可以重新考科目一合格后领回驾驶证了。

案件到这里似乎已经很明朗,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民警始料未及。张某这次被查酒驾时,车上还有一名乘员,张某自称是朋友。可就是这名“朋友”把张某投诉到了某网约车平台。原来张某在2023年9月份注册为某网约车平台驾驶人,这次被查酒驾时是接单送顾客的路上。

由于张某否认被查酒驾时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民警向网约车公司总部进行核查。近日,民警收到网约车总部反馈信息:张某被查酒驾时驾驶的机动车确定为网约营运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张某将面临罚款6000元、15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考取。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周芙蓉)

编辑:朱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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