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子宫肌瘤手术”事件责任都在护士?给护士处分就算结束了?
“男性子宫肌瘤手术”事件回应来了。
新京报讯 5月5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发布情况说明,5月5日上午,齐鲁医院关注到网友反馈的相关论文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经核查,网传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该院依规依纪给予护士霍某某记过处分、降级处理,取消其五年内各类晋级晋升等资格。
齐鲁医院的回应不可谓不快,处理速度也不可谓不快。但是,此起事件的发生,真的都是涉事护士的责任吗?处理了护士,就算事件结束了吗?很显然,只是解决了事件的表面问题,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首先要追问的是,这名护士为什么要发表这样的论文。这篇题为“针对性护理干预在子宫肌瘤围手术期的情绪和生活质量临床应用效果”的论文,开篇就写到“子宫肌瘤是女性常见的良性肿瘤之一”。然后就是“选取本院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收治的接受手术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80例,对照组患者中,男27例,女13例,观察组患者中,男28例,女12例,年龄24—55岁。”如此自相矛盾的地方,作者都没有看出来,可见其写作水平有多差,但是,为什么仍然要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呢?原因何在呢?是否与职称评定、选拔任用等有关呢?院方只给予护士处分,而不说明护士为什么这样发表论文的原因,有点不够公平。

第二,为护士发表论文的杂志,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极目新闻记者在知网检索的结果,这名护士的论文发表在《实用妇科内分泌杂志(电子版)》,在线公开时间是2017年11月29日。而《实用妇科内分泌杂志(电子版)》是全国唯一的妇科内分泌领域的学术期刊,档次还不算低。那么,为什么存在严重问题和矛盾的稿件,为什么能在杂志刊登呢?难道杂志社不对论文进行审核吗?如果审查了,这么明显的问题也没有发现,不仅说明编辑的水平很差,也极不负责任。如果就因为作者花了钱,或托了关系,连审查也免除了,这家杂志就应当停刊,并追究杂志社负责人和相关编辑的责任。

第三,领导和评委是否也有责任?虽然院方没有就护士写论文的背景给予交代,但是,从这句护士撰写论文的实际情况来看,绝非是一位重视理论研究者,也不是一位喜欢写作者,而完全是为了某些方面的需要。最有可能的是,评定职称或提拔。问题来了,如果这篇论文作为护士评定职称所必须的材料,领导也好,评委也罢,认真细致地看过论文吗?为什么如此明显的错误都没有发现?领导也好,评委也罢,就是如此对待拟提拔者或参评者的论文吗?如果不是网络曝光,岂不就成了一桩悬案了?类似现象,在齐鲁医院还有吗?齐鲁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是具有很强的论文写作能力吗?提拔任用工作人员或评定职称,真的没有论文就不行吗?提拔任用或参与职称评定的领导、评委,是否也应当承担责任,也应当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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