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背着妻子在网上打赏一女主播90万,女主播通过微信向男子发裸照及视频。被妻子发现后,男人承认与女主播线下多次见面,并发生关系。妻子怒不可遏,收集大量证据,将主播和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返还90万夫妻共同猜测,法院的判决亮了。
今年年初的一天,张女士像往常一样收拾家里,顺手拿起丈夫黄先生忘在沙发上的手机想看看时间,结果屏幕一亮,弹出的消息让她浑身一凉—,是个陌生头像发来的微信,内容暧昧不清,末尾还带着句:哥,昨晚的礼物收到啦,改天再约呀!
张女士心里咯噔一下,平时丈夫虽说偶尔看直播,但从没见过他跟主播这么热络。
她鬼使神差地点开了那个对话框,往上一翻,好家伙,聊天记录里全是露骨的话,还有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和短视频,发信人备注是“刘某”,正是丈夫常看的那个主播。
再往下翻,更让她手脚冰凉的是转账记录和直播平台的充值记录。
从2023年开始,丈夫给这个平台充钱、给刘某刷礼物的金额一笔比一笔大,小到几百块的“鲜花”,大到几万块的“火箭”,零零总总加起来,居然快有90万了!
张女士捂着胸口差点没站稳,家里的积蓄、夫妻俩辛苦攒下的钱,就这么被丈夫偷偷送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主播?
等黄先生下班回家,张女士把手机摔在他面前,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90万!你把我们的家当都败光了!”黄先生一开始还想狡辩,说就是“打赏个乐子”,可在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面前,他终于扛不住了,低着头承认了。
他不光在网上给刘某刷礼物、聊暧昧,还在去年偷偷去了刘某的城市,俩人见了面,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你对得起我吗?对得起这个家吗?”张女士的心彻底碎了。
她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得两个人商量着花,丈夫瞒着她把近90万送给别人,还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关系,这根本就是在糟践这个家,更是在侵害她的合法权益。
那些钱里,有她加班挣的奖金,有俩人一起攒的买房首付,怎么能就这么白白给了别人?
冷静下来之后,张女士擦干眼泪,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今年2月,她带着所有证据,一纸诉状把刘某和那个直播平台告到了法院,要求刘某和平台90万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黄先生用来打赏的这90万,属于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征得张女士同意的情况下,黄先生擅自处置,明显侵犯了张女士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其中主要规范的是网络消费中商品买卖、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纠纷,侧重于商品质量、售后、平台责任等问题,
黄先生的打赏行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网络消费商品或服务,该规定难以直接适用于要求退费的情形 。
法院经审理认为,打赏者与平台之间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平台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所收取的费用不支持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6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66条和第1092条规定的“挥霍”
黄先生近90万的打赏,远超家庭正常消费水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符合“挥霍”的认定标准。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7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处理 。
黄先生与刘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基于此进行打赏,违背公序良俗,张女士主张赠与无效,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将其所获得的打赏金额,(以刘某实际获得收益为限)返还张女士。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网友给出了不同看法:成年人做事应该自己负责,就算共同财产也只应该返还一半而不是全部!况且在直播间打赏的又不是私底下给的!
有没有觉得很双标?资本平台不退,打工个人领要退?而且都是同一个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