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发文推动各方合作共建国家队
体育总局正式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将推动部分项目和地方省体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组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共建国家队。
共建形式分两类:一、联建共建类,二、委托承办类。合作组建国家(集训)队(组)的合同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并与奥运周期保持一致。
此前我已做过相关报道,体育总局已委托浙江省体育局承办洛杉矶奥运会周期的板球国家队、委托四川省体育局承办壁球项目国家队。合作共建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协助做好选拔输送、训练参赛、科研医疗、经费投入、市场开发等工作。
这是继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体委将足篮球推向市场、足篮球联赛职业化改革之后,我国又一次在创新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探索。这也是竞体司“过紧日子”的一个具体举措,另外,竞体司已要求各项目国家队的外训外赛规模进一步压缩减少,非必要不出访。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