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爸爸的能干出来的事吗?贵州遵义,一男子在离婚冷静期间,对妻子进行殴打折磨,

知秋漫剪社会 2025-08-20 18:52:04

这是当爸爸的能干出来的事吗?贵州遵义,一男子在离婚冷静期间,对妻子进行殴打折磨,妻子好不容易逃出来后,男子竟将主意打到一对儿女身上,用敌敌畏将两个孩子活活毒死,随后自杀(被抢救回来)。

据极目新闻8月19日报道,黄女士和丈夫刘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2014年二人结婚,婚后育有10岁的儿子明明和7岁的女儿萌萌。

按常理来说,这样儿女双全的家庭,足以羡煞旁人,夫妻二人也应该更有奔头才是。

可是,刘某却游手好闲,经常以投资、买房为借口借钱,结果亏损,并且对黄女士实施家暴,曾经多次闹到派出所下跪保证,但从未兑现过。

2024年5月,黄女士为了让孩子能在贵州上学,从广东回到家乡租房,做主播每月赚取四五千元的工资。

2025年5月17日,刘某也回来了,黄女士随即向刘某提出来离婚,却被其捆在家中,身份证和手机被拿走,直到次日才逃出。

两天后,刘某同意离婚,双方签协议进入离婚冷静期。

但在5月21日,刘某再次用农药威胁并捆绑黄女士,黄女士报警后才得以逃离。

逃离后的黄女士满心忧虑,给双方父母打电话求救,担心留在刘某身边的孩子。

果不其然,5月22日凌晨2时许,刘某把遗书发到家人群和黄女士的弟弟那里,否认对黄女士多次家暴,还污蔑黄女士出轨,让转告黄女士“替娃儿收尸”。

黄女士等人看到后,立即报警,可赶到时,明明和萌萌已经中毒身亡,而刘某却自杀未遂被救了回来。

黄女士事后悲痛万分,她表示自己从未出轨,反而是刘某好吃懒做、参与网络赌博,两人早就没感情了,只是为了孩子一直在忍耐。

这次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刘某不上班还阻止她工作。

黄女士至今无法接受孩子遇害的事实,只盼8月21日法院开庭时,能严惩刘某。

(信源:极目新闻)

两个孩子就这么没了,多么无辜啊!可以说刘某的行为简直是丧心病狂。

他自己过得不顺心,不反思也不承担,反而把怨气撒在孩子身上,用最残忍的方式夺走孩子的生命,这是当爹的人能做出来的事吗?

老虎再凶狠也会护崽,他倒好,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天理难容,正常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行为中的恶。

也有人认为黄女士太优柔寡断了,对于这种男人,怎么会觉得忍一忍日子就能过下去呢?显然,她的“忍”反而成了孩子的催命符。

还有网友觉得这件事也凸显了“离婚冷静期”的弊端,本来是给还有挽回余地的婚姻留个缓冲。

可遇到刘某这种假意同意离婚、实则心怀恶意的人,冷静期反而成了他的“缓冲”——他有了更多时间纠缠、威胁,黄女士想尽快脱身都难。

当然,刘某必定会为他“罪恶”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1、从道德层面来看,刘某早已丧失人性!

在婚姻里,作为丈夫,他无所事事、家暴妻子,对家庭毫无责任担当,违背了夫妻间相互扶持、尊重的基本道德规范;

作为父亲,孩子本是血脉的延续、应精心守护的对象,他却因为自身的自私与怨恨,将孩子当作报复的工具,亲手剥夺他们的生命——“虎毒尚不食子”,他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最基本的亲情伦理,更谈不上对生命的敬畏。

2、从法律角度来看,毫无疑问,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某在离婚冷静期内,故意给两个孩子服用农药,致使孩子死亡,其主观故意明显,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依法严惩,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总之,他不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更会被永远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遭人唾弃。

当然,在悲剧的背后,我们也有必要进行反思:

1、遭遇不幸婚姻时,不要一味忍受,要及时行动,远离危险,必要时寻求有关部门和法律的帮助。

2、离婚冷静期也应该更灵活一些,对于存在家暴等危险情况的离婚案件,应缩短冷静期或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等,不要让本想避险的人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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