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山东淄博,31岁的崔某酒后路过玉米地,见22岁女孩郭某骑自行车经过,竟将其拖拽进地里实施侵犯。因郭某反抗呼救,崔某杀人灭口,更用玉米棒残害尸体,随后开始长达22年的逃亡。2022年崔某被捕,2024年12月,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此案不仅彰显了“法网恢恢”的司法正义,更引发对暴力犯罪惩处的热议。(来源:南方都市报) 一、玉米地的噩梦:22岁青春戛然而止 1998年的一天,淄博郊外的玉米地长得正密,31岁的崔某因为心情不好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走在回家的路上。如果没有意外,他或许只会睡一觉就翻篇,可这场醉酒最终变成了另一个女孩的灭顶之灾。 彼时22岁的郭某,正值芳华年纪,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路过,嘴里还哼着小曲,风吹起头发的模样满是青春气息。她根本没意识到,路边这个醉酒的陌生男人,正盯着她生出恶念。 等郭某骑车经过,崔某立刻上前拦住去路。郭某又怒又怕,想挣脱却敌不过醉酒的壮汉,被硬生生拽进了玉米地。空旷的田野里,她的呼救声没人听见,反抗反而彻底激怒了崔某。崔某捂住她的嘴,强行实施了侵犯。 得逞后,崔某酒意渐醒,可他第一反应不是后悔,而是怕郭某报警“坏了自己的事”。为了掩盖罪行,他残忍地夺走了郭某的生命。更令人发指的是,他竟拿起一根玉米棒,对郭某的尸体实施了进一步残害,手段之狠毒令人发指。 做完这一切,崔某连夜逃离,从此隐姓埋名、东躲西藏,靠着打零工苟活。而郭某的家人,却在漫长的岁月里承受着丧女之痛,日复一日盼着凶手落网。这一等,就是22年。 二、法律硬气:逃得了一时,逃不过死刑 2022年6月16日,随着警方技术突破,逃亡22年的崔某终于被捕。面对铁证,他无法抵赖,而法律的审判,早已为他写好了结局。 1. 强奸罪:暴力侵犯,难逃其责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崔某用拖拽、捂嘴等暴力手段,在郭某激烈反抗的情况下实施侵犯,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单这一项罪名就足以让他获刑。 2. 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必判重刑 更严重的是崔某后续的杀人行为。《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情节恶劣”,主要看犯罪动机、手段和后果。 崔某杀人的动机是“掩盖强奸罪行”,本身就极其卑劣;杀人后还用玉米棒残害尸体,手段远超常人心理承受底线,属于“极端残酷”;最终导致22岁的无辜女孩死亡,后果极其严重。这三点直接戳中了“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死刑早已是板上钉钉。 3. 逃亡22年:追诉时效管不住“在逃犯” 有人疑问:“过了22年,还能追究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通常是20年,但此案案发后警方早已立案侦查,崔某属于“逃避侦查”的情形,依法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换句话说,只要凶手没被抓到,无论逃多少年,法律都能追责。 2024年12月,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崔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这个结果,迟来了22年,却给了郭某家人一个迟到的正义。 三、网友怒了:死刑太解气,可惜了姑娘! 案件曝光后,评论区满是愤怒和惋惜,观点出奇一致又各有侧重: - 痛斥凶手派:“这种恶魔就该千刀万剐!不仅强奸杀人,还残害尸体,心理得多扭曲?死刑都便宜他了!”“逃亡22年又怎样?照样得偿命,这就是作恶的下场!” - 惋惜女孩派:“22岁啊,正是最好的年纪,就这么没了,太心疼了。她家人得多崩溃,这22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光天化日都敢下手,想想都让人后怕,女孩子出门真的要多注意安全。” - 点赞司法派:“为警方点赞!22年都没放弃追查,终于把凶手揪出来了。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哪怕逃再久也没用。”“这个判决太硬气了,必须死刑才能告慰死者,震慑那些潜在的坏人。” 结论:迟到22年的死刑,是正义也是警示,你怎么看? 崔某伏法了,可22岁的郭某再也回不来了。这场惨案留下的,不仅是一个破碎的家庭,更是对所有人的警示:酒精从不是作恶的借口,暴力犯罪必然会付出代价,而法律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有人说“死刑是对凶手最基本的惩罚”,也有人希望“能有更严厉的措施震慑这类犯罪”。你觉得这个判决是否足够解气?对于预防这类恶性案件,你有什么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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