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先生和徐女士结婚后,高先生长期在外打工,徐女士守着小店,两人聚少离多。2

芹姐说法 2025-10-19 16:06:55

浙江,高先生和徐女士结婚后,高先生长期在外打工,徐女士守着小店,两人聚少离多。2023年春节,徐女士发现高先生和相识20年的闺蜜有十年不正当关系,且多次欺骗她。邻居称2014年两人就已同居,高先生还帮闺蜜取快递、租房子。徐女士要回5万,高先生却骂她。最终徐女士起诉离婚。 徐女士和高先生结婚二十年了,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第二年生了儿子。高先生为了多赚钱,常年在工地打工,徐女士则留在老家县城,开了家卖日用品的小店,一边看店一边带孩子。 儿子上高中后住校,徐女士的小店成了她生活的重心。她每天六点起床开门,晚上十点才关门,虽然辛苦,但想着丈夫在外打工也不容易,她从未抱怨过。逢年过节,高先生偶尔会回来,但待不了几天又走了。两人聚少离多,平时全靠视频联系。 2023年春节,高先生提前半个月回家,说是工地放假早。徐女士很高兴,特意买了他爱吃的菜。那天晚上,高先生去洗澡,手机放在桌上。 徐女士正准备收拾碗筷,手机突然响了,是条聊天消息。她瞥了一眼,发消息的人头像很熟悉,是她认识了快二十年的闺蜜李梅。 徐女士点开了消息,发现两人已经聊了十年,从最初的暧昧到后来的赤裸裸,转账记录、开房记录,甚至还有高先生发的“等我离婚就娶你”。 徐女士等高先生洗完澡出来,她直接把手机扔到他面前。高先生愣了一下,随即脸色大变。 他扑过来抢手机,嘴里喊着,你听我解释!徐女士躲开,大声质问,解释什么?解释你们这十年是怎么背着我搞在一起的? 高先生见瞒不住,索性摊牌。他说自己和李梅是真心相爱,还怪徐女士太强势,不懂他。徐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她想起2014年,高先生曾说要出去打工,一走就是半年。 2015年、2016年,他还经常帮李梅取快递、租房子,当时她问过,高先生说是帮朋友忙。现在想来,全是谎言。 徐女士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她直接去了高先生打工的地方。邻居们看到她,眼神都怪怪的。 一个老大姐偷偷拉住她,说,高先生这几年一直和李梅住在一起,我们都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徐女士听了,差点晕过去。 她找到李梅,要她把高先生这些年给她的钱还回来。李梅倒是痛快,当场转了5万块。 可高先生知道后,却冲徐女士大吼,你凭什么要回来?那是我的钱!徐女士冷笑,你的钱?那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高先生见理亏,开始耍无赖,甚至骂徐女士是泼妇。徐女士彻底死心了,她回到老家,请了律师,起诉离婚。 节目组找到她时,她正在店里整理货物,脸上没什么表情。她说,我不图别的,就想讨个公道。 节目里,高先生还在狡辩,说只是玩玩,没当真。李梅则低着头,不说话。徐女士看着他们,突然笑了,她说,十年啊,你们瞒了我十年,现在说只是玩玩? 节目播出后,有人说徐女士太傻,早就该发现。有人说高先生太渣,必须严惩。还有人说李梅不要脸,破坏别人家庭。 徐女士看着评论,心里五味杂陈。她想起二十年前,自己和高先生结婚时,也曾憧憬过白头偕老。可现在,一切都成了笑话。 徐女士发现丈夫高先生和李梅有十年不正当关系,还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李梅。高先生辩称只是玩玩,这些行为,该怎么认定呢? 1,高先生有老婆还和李梅长期同居,邻居能证明从2014年就开始了,高先生还帮李梅租房、取快递。这会不会构成重婚罪呢? 从法律上讲,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去登记结婚。 这里关键是得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公开性。要是高先生和李梅对外宣称是夫妻,像一起住、参与家庭事这些,那就符合事实重婚的条件了。 高先生就可能被追究重婚罪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高先生没经过徐女士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李梅,这会不会让徐女士全额追回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高先生没经过徐女士同意就赠与,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民法典,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这赠与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 徐女士有权要求李梅全额返还五万元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不过要是赠与财产部分消耗了,像共同生活开支,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返还剩余部分。 要是徐女士能证明高先生还有隐藏财产的行为,还能主张高先生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过错行为的认定不看过错方的主观意图,看的是客观行为。 高先生和李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还赠与财产、同居,这已经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他辩解玩玩属于主观心态,不影响过错事实的成立。 判决的时候,会重点审查客观证据,而不是过错方的单方陈述。所以高先生的辩解,不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高先生因为重大过错,应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还要赔偿徐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李梅返还高先生赠与的五万元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

0 阅读:98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