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的灯亮了,保洁阿姨都拿着扫帚进来了,她还傻坐着。 就为了等一个名字。 一个大导演亲口答应她的,会出现在片尾字幕上的,她自己的名字。 结果,从头到尾,从黑屏到亮灯,屁都没有。 这事儿放今天看,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一替身吗,有什么好说的。 但你得把时间拨回到2006年。 一个北影毕业的姑娘,有点家底,有点才气,为了一个“机会”,脱了。 在一个1.2亿的大制作里,给大明星当“背替”。 冰水里泡四个小时,泡到嘴唇发紫。 瞒着准备结婚的男朋友,推掉出国留学的offer。 图啥? 图那三天一万九的片酬? 别傻了,在那个年代,这钱是多,但对一个心比天高的姑娘来说,不够。 她赌的是那个名字。 是那个能让她从“影子”走到台前的,一个署名权。 是冯小刚这种级别的大人物,对她一个无名小卒的金口玉言。 结果呢? 人家用完了你完美的背,完美的身体曲线,贡献了全片最牛逼的镜头之一。 然后把你当用过的纸巾,扔了。 她不服,她闹。 媒体说她想红想疯了。 剧组说,替身本来就没资格署名。 未婚夫跟她吹了。 她就像个笑话。 所有人都看她的笑话,没人记得她当初在冷水里发着抖,心里却燃着火的样子。 她输的不是一个名字。 她输的是对这个圈子,对那些大人物,最后一点天真的信任。 说白了,人家不是忘了给你署名。 人家是压根就没把你当成一个需要被记住的人。 你只是个道具,一件好用的,有温度的道具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