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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生网上认识一男人,双方谈了段时间后,决定在酒店奔现。双方在酒店发生了关系

陕西,女生网上认识一男人,双方谈了段时间后,决定在酒店奔现。双方在酒店发生了关系,但是,事后女生就不想再和对方有瓜葛了,因为,在发生关系过程中,女生发现男方,并不是照片上的人,不料,对方却早有准备,竟然拍下她的不雅照,威胁女生再次发生关系,不然就把照片发到她学校,女生无奈同意!没多久男方又再次威胁,这次女生报了警! 女生辛某跟刘某是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聊了几天觉得还行,就约着线下见一面。去年 6 月 26 号,俩人在一家酒店见面后,2人还发生了关系。可事儿一结束,辛某却发现刘某,跟照片里完全不是一个人,典型的 “照骗”! 辛某心里膈应得直犯恶心,当场就跟刘某说清楚,以后别再联系了,之后不管刘某发多少消息,她都没再回。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翻篇了,没想到她还是太单纯,刘某根本没打算放过她。 从那之后,刘某天天发消息纠缠,非得让她再出来见面。到了 7 月份,见辛某油盐不进,刘某直接露出了真面目,威胁说:“你再不出来见我,我就把你的不雅照发到你学校!” 辛某害怕这种事儿被同学、老师知道,毁了自己的学业和名声。没办法,被这份威胁逼得没办法,她只能答应刘某,又跟他在酒店见了面,还被迫发生了关系。 更让她崩溃的是,刘某没多久又拿着这些照片来威胁她,这一次,辛某彻底忍不了了,直接报警。 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刘某,把他抓了起来。到了派出所,刘某还在狡辩,说辛某是自愿。 但法院审理后驳回了这个说法,判了刘某 3 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觉得 “第一次自愿,后面再发生就不算犯罪”,这纯属错得离谱!每一次行为的自愿都得单独算,只要某一次是被胁迫的,就构成犯罪。 网络交友本身没问题,但一定要把 “安全” 刻在脑子里。别被虚拟世界的好感冲昏头。 刘某用 “发聊天记录到学校、贴校门口”“发果照” 威胁辛某,这就是典型的 “胁迫手段”—— 不是说非得动手打人才叫胁迫,这种威胁毁人名声、影响学业的方式,能让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本质上就是胁迫。 刘某的下场纯属咎由自取,他从 “照骗” 开始,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线,再触碰法律红线,以为能靠威胁拿捏别人,最终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评论列表

用户11xxx12
用户11xxx12 10
2025-12-23 18:39
这个男的心思大大的坏 不知足 现在爽歪歪
用户10xxx72
用户10xxx72 6
2025-12-23 19:50
还没有看清容颜就上床了。[并不简单]
铁马冰河入梦来
铁马冰河入梦来 3
2025-12-23 17:43
这女人就想发生关系,其它的啥也不想了
小孔
小孔 3
2025-12-23 17:20
真的太单纯了[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