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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河南府知府李钧接到一离奇案件,当时给他看得他直摇头,说是宜阳县有一对

道光十二年,河南府知府李钧接到一离奇案件,当时给他看得他直摇头,说是宜阳县有一对母女,其母张氏守寡多年。但她与乡民王幅保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这个张氏不守妇道,她未出嫁的女儿有样学样,待字闺中是就有了男人,而这男人居然是母亲张氏的姘头王幅保。 “大人,这案子下官实在不敢擅断。” 当时宜阳县令站在李钧面前,额头直冒冷汗。 确实这件事还是有点棘手啊。 李钧翻开案卷,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你看这个张氏守寡多年,与王幅保私通也就罢了,可她未出嫁的女儿竟也和王幅保勾搭上了。 这岂不是母女共侍一夫? 李钧啪地合上案卷,对县令说:“你把涉案人等都传来,本官要亲自审问。” 其实他心里明白,这种案子处理不好,整个河南府的脸面都要丢尽了。 要知道这种事在那时候还真不常见,真就罔顾人伦,不知羞耻。 三天后,相关人等都被带到了河南府衙。 这个张氏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确实风韵犹存。 而她女儿不过十七八岁,低着头不敢看人。 这个王幅保则是个四十岁上下的汉子,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干农活的。 一瞅人都到齐了,那就开始了。 “张氏,你守寡多年,为何不守妇道?”李钧一拍惊堂木。 张氏哭哭啼啼地说:“大人明鉴,民妇与王幅保是真心相好的……” “真心?”李钧冷笑,“那你女儿和王幅保又是怎么回事?” 这时,女儿突然抬头,咬牙切齿地说:“是娘逼我的!她说女人总要经过这一遭,不如让自家人教……” 而这话一出,堂上堂下都哗然了。 我丢,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娘还真是活久见了。 听到自己老底儿被揭穿的张氏猛地转头瞪女儿,眼神凶狠得像是要杀人。 这下子他的脸算是丢出天际了。 而王幅保则把头埋得更低,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李钧看得明白,这案子没那么简单。 于是他吩咐衙役:“把三人分开看押,本官要细细查问。” 李钧先提审了左邻右舍。 西邻的赵大娘说:“张氏守寡后,王幅保常去帮忙干活,起初是好事,后来就传出闲话来了。” 东邻的钱老汉补充道:“后来连女儿也掺和进去了,真是造孽啊!” 最关键的证词来自张氏的妯娌刘氏。 她说:“有一天我亲眼看见,张氏把女儿灌醉,然后让王幅保进了女儿房间……” 李钧震惊了:“你这可是亲眼所见?” 刘氏点头:“民妇敢对天发誓!后来女儿醒了大哭大闹,当时张氏还骂她不知好歹。” 这下案子明白了,不是女儿不检点,而是张氏这个当娘的,竟然设计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失身于自己的姘头。 再次升堂时,李钧直截了当问张氏:“你为何要设计自己的亲生女儿?” 此时的张氏见事情败露,终于说了实话:“我……我怕王幅保被别的女人勾走。想着把女儿给他,他就死心塌地留在我们家了……” 而这话荒唐得连衙役都忍不住摇头。 这能是一个正常人说出来的话?还是一个母亲? 再一个那王幅保就一个庄稼汉,又不是皇上你图啥。 女儿在堂上泣不成声:“娘,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啊!” 王幅保也招认:“一开始是张氏主动,后来她让我去招惹她女儿,说这样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李钧气得直拍桌子:“你们这是乱伦!大清朝开国二百年,还没见过这等丑事!” 该怎么判这个案子? 而在大清律例里,通奸罪最多是杖刑,可这母女共侍一夫的案子,简直是在挑战人伦底线。 李钧把师爷找来商量。 师爷捋着胡子说:“大人,按律只能判杖刑。 但这案子影响太坏,若轻判了,恐怕百姓会效仿。” 最后,李钧做出判决:张氏和王幅保各杖八十,徒三年。 女儿因是被迫的,训诫一番后由家族领回管教。 宣判时,李钧特意说了一番重话:“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你们今日所为,不仅伤风败俗,更是动摇国本!” 案子虽然判了,李钧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他想起去年核查旧案时,发现不少案子都是因为百姓愚昧无知造成的。 “光靠刑罚不够啊。”李钧对师爷感叹,“得让百姓知书达理才行。” 后来,李钧在河南府大力兴办乡学,还请人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劝善歌》,让孩童传唱。 他还定期派衙役下乡宣讲律法,特别是关于婚姻伦理的部分。 这个案子后来被收录在《河南府判牍》里,成了教化乡民的典型案例。 而每当有人问起,李钧总是说:“法律管行为,教化管人心。两者缺一不可啊!” 而那个女儿,据说后来远嫁他乡,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至于张氏和王幅保,服刑期满后也不知所终,只留下这桩让人哭笑不得的案子,成为道光年间河南府最离奇的记忆。 要知道历史不仅是帝王将相的传记,也是普通人的生命故事。 正如李钧在判词中流露的困惑与思考,法律与情感的平衡是永恒的命题。 主要信源:(《判语录存》《河南府判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