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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男子刑满释放当天,朋友为了给其接风洗尘,下午就与其到歌舞厅唱歌喝酒

黑龙江佳木斯,男子刑满释放当天,朋友为了给其接风洗尘,下午就与其到歌舞厅唱歌喝酒。可男子却在包厢内侵犯陪酒女。最终,男子刑满释放几个小时后,又因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因男子的作案动机不明确,法院三次审理此案。 那天上午,天空阴沉,铁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监狱外的路面还残留着前一晚的薄冰。 铁门缓缓打开时,李某站在门口,手里攥着一个旧得发白的行李袋。 他剃着短发,脸色略显消瘦,眼神却带着一种久违的松动感——那是一种从封闭环境里走出来的人,才会有的复杂神情:既警惕,又兴奋。 这是他刑满释放的第一天。 门外,几辆车早早停在路边。发动机没熄火,车窗半开,寒风裹着烟味钻出来。见到李某出来,车门立刻被推开,几个男人笑着迎了上去。 “哥,出来了!” “在里面受苦了啊!” “走,今天必须好好接风!” 李某被簇拥着上了车。车子很快发动,轮胎碾过积雪,驶向市区。车厢里音乐声开得很大,烟一根接一根地点,话题从过去的“兄弟情义”,聊到未来的“重新开始”。 下午,他们进了一家歌舞厅。 包厢灯光昏暗,彩灯在墙面上旋转。酒很快被端了上来,白酒、啤酒混着喝。李某坐在沙发中间,成了众人围着的核心。 “哥,先干一个!” “以后出来,日子就顺了。” 李某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精顺着喉咙下去,他的神经逐渐放松,压抑多年的情绪像被撬开了一道口子。他开始说话越来越多,笑声越来越大,情绪明显亢奋。 包厢里还有几名女性,其中一人是王某。她本只是陪同唱歌,坐在角落里,话不多。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李某的注意力开始落在她身上。 起初,只是靠得近了些。 后来,是一些让人不舒服的言语。 王某几次侧身躲避,神情明显变得紧张。 酒精让李某的理智迅速下滑。他的情绪开始失控,动作也越来越不受约束。就在众人唱歌喝酒的过程中,他突然起身,用手臂从后方勒住了王某的脖子,强行将她控制住。 包厢里瞬间安静下来。 王某惊恐挣扎,连声呼救。 这一幕让在场的高某、张某立刻反应过来,迅速上前。 “你干什么呢!” “这是公共场所,松手!” “你刚出来,别犯事!” 几个人一边劝阻,一边试图把李某拉开。可李某情绪异常激动,嘴里含糊不清地骂着人,手上的力道却没有立刻松开。 直到歌舞厅工作人员闻声赶来,场面才被强行控制住。 王某被工作人员护着往外走,她的脚步明显发软,整个人几乎是被搀扶着离开的。她的脸色发白,嘴唇不停地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情绪已经接近崩溃。 没过多久,警笛声在歌舞厅外响起。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两名民警第一时间找到王某了解情况,耐心地做着笔录,反复确认事发经过和细节。 与此同时,另外几名民警进入包厢,将仍处在酒后状态的李某控制住。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神情慌乱,言语含糊不清,身上酒气刺鼻。 随后,李某被依法带离现场,送往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从刑满释放到再次被控制,前后不过几个小时。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事情并没有立刻尘埃落定。由于李某在案发时处于高度醉酒状态,且其行为动机、主观意识存在争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一度陷入僵局。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三次审理。 庭审中,李某辩称自己酒后失控,并无明确犯罪意图;但结合现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事发经过,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具备强奸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依法认定: 李某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那天,李某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神情木然。 他刚刚走出高墙,却又因为自己的行为,再次走向铁门。 这起案件在当地引发了不小的讨论。 有人感叹:“自由不是刚出来就能享受的东西。” 也有人惋惜:“如果第一天选择回家,而不是去喝酒……” 但法律不会为假设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