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这可真是太可惜了!河南,一个15岁的女孩在网上谈恋爱,认识一男子之后俩人偷偷约会

这可真是太可惜了!河南,一个15岁的女孩在网上谈恋爱,认识一男子之后俩人偷偷约会,甚至还到外面开个房间滚床单。有一次,男子又想要跟女孩私会,就给女孩暗示说:你翻窗户逃出来,咱俩溜走。没想到,女孩照做了,但是却不小心受伤、最后离世了。男子看到这一幕,也没有帮忙救治,而是脚底抹油逃跑了。 (本新闻参考来源:红星新闻报道) 这可真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件,孩子才15岁,被男子唆使做出不安全的举动,这下家属可伤心了。 15岁的小张,正处于叛逆期,跟父母闹了之后,不想上学了,直接就把书包扔掉了,然后就跑到外面去打工了。 打工期间,小张很喜欢上网,回头竟然在网上谈起了恋爱,认识了一位男子丁某,这个丁某,比小张大了十几岁。 但是小张丝毫不介意,暗地里还是在跟丁某交往,一点都没有让自己的父母知道这件事。 后来,丁某一再恳求,希望小张可以跟他出去开房。年少不经事的小张,还真的就跟丁某约了出去开房,开房之后,这个女孩就跟网上的这个男友,在酒店里发生了不该去做的事情。 再之后,丁某成天想要跟小张黏在一起,就想要让小张出来,跟他一起同居。 而小张的心性根本尚不成熟,男友让她干啥,她就照做。就这样,俩人经常外出同居。 本来这件事小张就是背着父母去做的,但是,这个女娃子每次都是怎么偷偷溜出去的呢? 原来,小张的卧室外面,有一个走廊,每次只要翻过这个走廊,就可以快速逃离家,就可以跟丁某顺利的逃出去约会。 到事发这一天,小张再次翻出了走廊,但是没想到,这次发生了意外,当小张准备翻越窗户的时候,并没有跳到走廊上面,不小心就掉下去了。 没多久之后,小张也就失去了呼吸。可惜孩子才15岁,就这样殒命。 前来接应的丁某正好就看到了这一幕,他很害怕,生怕追究自己的责任,也没有及时打电话施救,而是一溜烟跑掉了。 办案人员介入调查之后,排除了刑事案件。 而得知真相之后的小张家属,就不乐意了。看到女儿意外离世,他们悲痛欲绝,一纸诉状,直接把成年的丁某跟物业给上诉了。 家属的诉求是: 第一,丁某作为成年人,却私会自己的未成年女儿,还唆使她做危险的事情,最后不小心造成意外,因此丁某需要担责。 第二,小区物业,面对陌生男人进入小区,物业不作为,甚至在危险地段不设置护栏,也没有禁止攀爬的警示牌。 小张家属要求丁某跟物业赔偿30万元损失费用。 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对于丁某而言,从法律上来说,很难下定论,因为行为是小张自己所为,她自己去做的危险行为,因此需要自己承担因果关系。但是跟未成年人约会,道德上存在瑕疵。 对于物业而言,经过各方面勘察,房屋建筑等各方面经过验收之后均合格,设施也符合安全规范,也不存在需要设置警示牌一说。 最后,相关部门依法驳回小张家属的全部诉求。 本案释法: 男子给15岁女孩出主意,唆使女孩翻阅窗户,最后不小心出意外离世,男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存在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还应当从重处罚。 所以说,本案中的丁某,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确实唆使了15岁的小张翻墙,即使没有直接实施行为,也可能构成教唆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尤其是面对未成年,法律上更加要从重处罚。但是问题是,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丁某有唆使的行为,则很难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面对小张家属的诉求,请求给丁某定罪,但是在调查之后发现,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小张的男友曾经诱导小张去翻阅窗户,最后则论定为:翻阅窗户,是女孩小张自己的选择。 所以最后,对于丁某,则难以追责。 这个案件走到最后,看着很可惜,家属面对两个可能的责任方,均无法追责。而自己那未成年的女儿,却因此离世,父母每每想到此事都很悲伤。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一起来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