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官员放话李贞秀违反两岸条例“不具资格”,陈智菡反问:指控“中选会”渎职? 台湾民众党陆配立委李贞秀陆籍争议延烧,今天又有不具名官员称,李贞秀2025年3月才赴大陆办理户籍注销并取得证明,但登记为候选人时,就得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不能拥有中国大陆户籍,因此不具备候选人资格。 对此,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补充道,想了解这名不具名官员到底是谁,因为“中选会”过去审查李贞秀被提名资格,且已通过提名并颁发当选证书,“所以这位不具名官员,难道是在指控‘中选会’渎职吗?” 陈智菡提及,“内政部长”刘世芳真的非常恶劣,昨天专访竟用“‘头七’已经过了”、“还没递送放弃文件”等恶劣说法羞辱立委,甚至她近几天不断派内政部联络人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件,“这不但是在羞辱她自己,且也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弟,我们要求刘世芳必须为自己恶质言论道歉”。 最后,陈智菡说,请问按照刘世芳的逻辑与说法,这些入籍台湾超过10年的公民、陆配等于是外国人吗?请回答这问题,否则赖政府所有逻辑都错误,逻辑死亡,且让台湾法治崩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