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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女子当月嫂两个月,雇主突然消失,留下一岁多的孩子让她帮忙照顾,房东也不

湖北十堰,女子当月嫂两个月,雇主突然消失,留下一岁多的孩子让她帮忙照顾,房东也不停的催租。女子只能把孩子带回老家照顾,这一照顾就是五年多。原来,孩子的父亲和生母都入狱服刑,刑期还不短,这期间不少人劝她把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但女子不愿意,她表示:多年的照顾让她和孩子已经产生浓厚的感情,俨然成为了一家人。 2021年夏天,湖北十堰的黄姐和丈夫一起去武汉找工作,丈夫靠着跑网约车谋生,黄姐则经老乡介绍,接了一份月嫂的工作,负责照顾一名一岁多的女婴,每月工资6000块。 雇孩子的是孩子的爸爸陈某,两人从头到尾没见过面,只通过电话沟通。 陈某在电话里反复叮嘱黄姐,一定要好好照顾女儿,还提前预支了两个月的工资。 黄姐照顾孩子的房子是陈某租的,刚接手时,陈某把奶粉、尿不湿、衣服等用品都备得很齐全,平时也会偶尔打电话问问孩子的情况,这让黄姐心里挺踏实,觉得雇主还算靠谱,只想安安稳稳把孩子带好。 可这份安稳只持续了两个月,陈某突然彻底失联,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 紧接着,房东找上门来,说房租到期了,催着黄姐交房租,黄姐一下子慌了神。 没过多久,一个自称是陈某朋友的人打来电话,说陈某出了事,让黄姐先帮忙继续照看孩子,工资之后一定会一分不少补上。 黄姐虽然心里没底,又着急又为难,但看着怀里还不懂事的女婴,实在狠不下心不管。她想着先暂时照顾几天,等雇主那边有消息了,就能把孩子送回去。 可眼看着第一个春节都到了,陈某还是杳无音信,也没人来接孩子,房东又不停催租,黄姐没办法,只能咬咬牙,把孩子带回了十堰老家。 回到老家后,黄姐依旧抱着一丝希望,总觉得雇主说不定哪天就会出现,把孩子接走。 在她心里,只要孩子没被接走,自己作为月嫂就有责任把孩子照顾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雇主始终没有露面,黄姐也慢慢把孩子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吃喝拉撒、生病照顾,全都亲力亲为,丈夫也一起帮忙照料,两人把所有的耐心和关爱都给了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2023年,孩子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可孩子一直没有户口,根本没法入学。 这时黄姐和丈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两人赶紧报警,向相关部门求助,希望能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解决户口问题。 调查结果让所有人都很意外:孩子的父亲陈某正在浙江监狱服刑,刑期还有十多年。 陈某在狱中给黄姐写了一封信,信里满是感激,说黄姐是心地善良的人,在无人过问的情况下对女儿不离不弃,就是孩子最亲的人。 万万没想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经过DNA比对,黄姐发现陈某和孩子根本没有血缘关系,孩子没法跟着他落户。 警方又根据疫苗本上的信息,找到了孩子的生母,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孩子的生母也正在服刑。这下,孩子成了无人照料的状态,身边只有照顾了她好几年的黄姐一家。 这五年里,身边不少人都劝黄姐,把孩子送到儿童福利院,既能减轻家里的负担,也不用一直操心。 可黄姐每次都拒绝了,在她看来,把养了这么久的孩子送走,实在太残忍了。 五年的朝夕相处,孩子早就喊她妈妈,喊丈夫爸爸,和家里人亲密无间,即便没有血缘关系,情感上早已是真正的一家人。 今年,是孩子跟着黄姐一家过的第五个春节。春节前,黄姐和丈夫特意带着孩子去童装店,挑了一身新衣服,就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 当地街道办也得知了她们的情况,上门慰问,还给孩子送来了红包。 过年期间,夫妻俩还会像往年一样给孩子发压岁钱,带着孩子回乡下走亲戚,一家人热热闹闹,格外温馨。 黄姐表示,不管以后怎么样,她都会一直把孩子带在身边,好好把她养大,这份没有血缘的亲情,早就成了她放不下的责任和牵挂。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黄姐对孩子无法定抚养义务,原月嫂雇佣关系因雇主失联、房租到期已终止,后续照顾无合同约定。 其次,她带孩子回老家、承担衣食住行与教育,是为避免孩子无人照料、利益受损。 最后,管理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即便雇主未明示,也不影响无因管理成立。 因此,黄姐有权向孩子生父、生母主张五年间的奶粉、医疗、教育、生活等必要费用偿还,若因带娃减少收入、产生额外支出,还可主张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