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KTV女员工,进包厢给6名男顾客推销酒水,陪着喝了几口后就在包厢里休息,凌晨1点多,男客们喝完全走了,把她一个人留在包厢里,后来保洁看到她在哭,没敢多管,等到第二天下午5点,有人发现她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人已经没了,事后,女员工家属怒将几人起诉到法院,要他们赔35万! 曾某在KTV上班,是酒水推销员,这份工作虽谈不上光鲜,却也是她谋生的依靠。 干这的都知道,想要卖出酒水,免不了要陪客人喝上几口。 出事当晚,她像往常一样走进V06包厢推销酒水,包厢内是6名男顾客。 曾某进去以后,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端起酒杯礼貌性地陪饮。 几杯酒下肚,酒精的后劲迅速涌上来,曾某只觉得头晕目眩,浑身无力。 实在撑不住的她,只能跟客人示意后,就蜷缩在包厢的角落沙发上休息,想着缓一缓就能恢复。 本打算自己就是休息一下,却万万没想到,这一休息,竟成了永别。 凌晨一点多,包厢里的酒局彻底散场,6名男顾客酒足饭饱,起身结账离开。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一眼角落里昏昏沉沉的曾某。 没有一个人询问她的状况,更没有一个人想着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或是通知她的同事或家人。 他们将曾某独自留在了昏暗的包厢里,转身各自回了家。 此时的曾某,或许意识已经模糊,或许身体正承受着酒精带来的剧烈痛苦,她孤立无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没过多久,保洁人员进入包厢打扫,一眼就看到了独自哭泣的曾某。 女孩蜷缩在沙发上,无声地落泪,身体微微颤抖,任谁都能看出她的不对劲。 可保洁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心里想着k额能遇到了什么伤心事,就让她在那冷静一会也好,转身也离开了。 就这样从凌晨一点到次日下午五点,整整十六七个小时。 没有人知道曾某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她是否喊过呼救。 直到下午五点,工作人员再次打开包厢门,才发现曾某已经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人已经没了。 曾某的家人得知消息后,全家都很崩溃,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让他们无法接受。 他们觉得曾某不是意外去世,而是被一起饮酒的6名男顾客无情抛弃,从而错失了最佳的救治时间。 在家属看来,6名男顾客与曾某共同饮酒,明知她饮酒后身体不适、意识不清,就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照顾和救助义务。 可他们不仅没有尽到半点责任,反而扬长而去,将曾某独自留在危险之中,这种行为就是导致曾某去世的重要原因。 悲愤交加的家属,一纸诉状将6名男顾客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索赔金额共计35万元。 6个男顾客知道这件事后,也是满脑子问号,从头到尾都觉得特别冤。 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来正常消费喝酒的,全程没劝酒、没灌酒,更没碰她一下。 走的时候看她状态还正常,根本想不到会出事。 《民典法》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根据调查结果显示,6人确实没有有明显过错。 期间没有劝酒,逼酒也没有伤害行为,离场时也无法预见曾某会发生生命危险。 更没法直接认定她的死亡和这几人喝酒存在必然联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曾某家属的诉求。 消息传到网上,不少人觉得说白了,这就是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真出人命了,才知道慌。 6个大男人,喝爽了就跑路,把一个喝难受的女人丢在包厢,好说也不好听。 在有就是那保洁也是绝了,看见同事在哭都不管,心里那点恻隐之心是一点没有。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不熟,看见人那样也不能直接走吧?这心是真够硬的。 不过也有人觉得,成年人自己喝的酒,就得自己扛,别人没义务管你,又不是别人灌她,自己要喝,出了事怪不了别人。 还有人调侃,以后喝酒前先签免责协议,喝完各走各的,谁也别赖谁,话虽然是玩笑,听着却很扎心。 对此,你怎们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到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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