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男子认识一位离婚带俩娃的女子,相识60天之后就举办婚礼,女子表示暂时不领证,提出的要求是,男子什么时候买房什么时候领取结婚证。随后,男子就花费了30多万元迎娶女子回家,谁知道,结婚才15天俩人就闹矛盾,女子带着20多万的彩礼钱直接离开了男子。男子表示:不想过了可以,但是你要把彩礼钱还给我。 网友表示:这个女子难怪离婚了,太不会处理感情的事情了。而且,还带了两个孩子,人家花30万娶你、给你养孩子,这已经很不错了,就不要作了。 鹊华视频3月1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来自河南濮阳的吴先生表示,最近他遇到一件烦心事。 单身的吴先生,家里一直催婚,为了能够促成终身大事,吴先生表示,对方即便是一位离婚女子,只要人品好,他也愿意。 于是在介绍人的撮合下,吴先生还真的遇到了一个离婚女子张某(化名处理)。 这位张某不仅离婚了,而且还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吴先生如果同意这门婚事,他就得接纳两个孩子,并且还要给对方养孩子。 可是,吴先生转念一想,跟谁过日子不是过呢,只要她人好、持家,那么这个婚事,他也能接受。 之后,吴先生就斥资30多万,跟这位张某举办了婚礼。 然而,早在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张某也提出了条件,暂时不考虑领证,等到吴先生买房再说。照张某的意思来看,啥时候买房、啥时候领证。 吴先生感觉,这个条件也行,总之,吴先生也是个老实人。 就这样,二人相识了60天,就准备举办婚礼。 吴先生给出了23万元的彩礼钱给到女方,之后还给了“三金”,举办了酒席,前前后后加起来,合计30多万。 很多网友表示:都做到这个份了,这个女子就知足吧。黄花大闺女嫁人,才几个彩礼钱啊,二婚离异还带俩娃,人家都给了30几万,就好好珍惜吧。 可是,举办婚礼之后,事实并非如愿,张某直接就开始作天作地了。 婚后同居这才15天,张某就跟吴先生吵得喋喋不休,各种生活琐事不合。 最后一次爆发,是因为吴先生提出,想要买个收割机,这样就可以在农忙季节帮人家收割麦子,能赚不少钱。 但是这个提议,被张某一票否决,她认为,要是买这个大机器,那可得花不少钱啊。 而吴先生提出想要买一台车子,要么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对于这个诉求,张某也不同意。 因为两个方案都被张某否定,两个人可能展开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张某就拎起包裹,带着两个孩子,直接就离家出走了,吴先生打电话、发信息,张某也不回复。 吴先生最后跑到女方家里表示:你要分开也可以,得把我的彩礼钱还给我。 听到这话,张某的母亲就有些慌张了。这二婚夫妇啊,就是不能提钱的事情。 吴先生也咨询了专业人士,现在双方都表示之后不能再一起生活,加上也都没有领证,并非合法的婚姻关系,女方是必须要返还彩礼钱的。 对于这个事件,核心结论就是:女方很可能需要返还大部分、甚至全部彩礼钱。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这三类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钱,相关部门应该予以支持。 第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双方办理了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生活时间很短; 第三、婚前给付方交付彩礼钱之后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合本案的情况,吴先生完全符合第一种、以及第二种情形,那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并且只是短暂的生活、最后还分手了。 彩礼钱是以缔结婚约作为目的的给付款,如果婚姻没有成立,结婚的目的落空,原则上就要返还彩礼钱。 再结合本案中女方的行为,直接就把二十几万的彩礼钱卷走,离家出走,也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主观上可能被认为要恶意占用彩礼钱,所以后面在判定的时候,她可能要返还80%左右的款项,甚至全额返还。 为了结婚,男子花费了30几万,这也不是小数目。本来想要成个家,最后成了空。 人走了、证没领,钱花了,日子过不下去了,吴先生的落差跟委屈,估计只有他自己可以体会了,所以最后准备走法律途径,不仅为了追回钱款,更多的是为了讨个公道。 感情的事情,也没法说,只能自己去领悟吧。 对于这个案子,你是否有自己的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