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起诉模仿网红引热议:娱乐模仿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辣娱档案 3周前 (04-27) 阅读数 5 #推荐

近日,歌手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恶意模仿一事引发广泛讨论。

该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通过模仿杨坤的造型和演唱风格获得关注,其中部分视频内容因夸张演绎引发争议。

目前涉事账号已删除相关模仿视频,案件正在审理中。这一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娱乐模仿法律边界的思考。

法律专家指出,单纯的模仿表演一般不构成侵权,但需要注意以下界限:

不得擅自使用明星姓名、肖像进行商业活动

模仿内容不得包含侮辱、贬低人格的成分

要避免让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此前类似案例中,法院通常综合考虑模仿目的、方式及影响来判定是否侵权。

目前短视频平台上存在大量模仿明星的账号,大多数以娱乐为目的。

平台方表示:

鼓励创意内容创作

对涉嫌侵权内容会及时处理

建议创作者把握娱乐尺度

司法实践中,公众人物对适度的模仿、调侃需要保持一定容忍,但该义务并非没有限度。

当模仿行为超出合理范围,可能涉及侵权时,权利人有权依法维权。

这起案件反映了网络时代娱乐内容创作面临的新问题。

在鼓励创意表达的同时,如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需要创作者、平台和公众共同思考。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最终结果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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