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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这起悲剧,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往往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就是去换个衣服的时间

很多人看到这起悲剧,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往往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就是去换个衣服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3分钟,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怎么就没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孩子不小心滑进了深水区,她在水里大声呼救、拼命扑腾,旁边的泳客、教练哪怕是场馆的救生员,难道都没有一个人听见动静吗?

这就是这起惨剧背后最让人背脊发凉,也最反常识的地方,真实的儿童溺水,往往是极其安静的。

我们脑海里关于溺水的画面,大多是被影视剧骗了。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低龄儿童落水时,根本没有力气把手伸出水面呼救。

当水瞬间灌入呼吸道,他们连发出一点点微弱声音的机会都没有。很多时候,溺水的孩子表现得就像是在水里安静地“发呆”,或者身体僵硬地直立着踩水,仅仅是头部在水面上下微小地沉浮。

这种致命的“安静”,早就残忍地夺走过其他孩子的生命。2022年7月的四川,有个7岁男孩在小区室外泳池的浅水区玩耍。他妈妈觉得水这么浅,旁边又坐着专职救生员,就放心地背过身去盯着手机回工作消息。

仅仅两三分钟的功夫,孩子脚下打滑溜到了深浅水交界的地方。事后调取监控查得很清楚,男孩溺水时没有任何挣扎的响动。

离他不到5米远的陌生人,甚至远处的救生员,都以为这孩子只是在练习憋气。等妈妈回完信息转过头去寻人,大约5分钟已经过去,孩子早就沉底,再也没能抢救回来。

这两起悲剧出奇地相似。不管是低头看手机,还是转身去更衣室换泳衣,家长视线离开的这短短几分钟,直接成了死神收割生命的倒计时。

很多父母心里总存着一丝侥幸,觉得“我就走开一小会,真出事了孩子肯定会喊我”。但水火无情,一旦发生溺水,根本没有“大声叫喊”这个环节。在水域旁边,家长的视线连一秒钟都不能移开。

回到长沙这起让人痛心的事件,除了水本身的无情,还有一个更让人气愤和无奈的焦点:在这要命的3分钟里,孩子到底该归谁管?

官方的回应和孩子妈妈的帖子在这个细节上出现了分歧。妈妈说是教练让爸爸去换衣服的,官方调查人员却表示教练没这么说,是孩子自己想玩,爸爸主动去换的衣服。

目前这件事谁是谁非还在查,但这背后暴露出一个国内许多商业游泳馆普遍存在的致命管理漏洞,也就是“监护权交接的真空期”。

这十几个字听起来有些学术,但说白了就是:家长觉得“有教练在旁边,他肯定会顺带看着我孩子”,而教练可能觉得“课还没正式开始(或已经结束),这孩子现在还是家长负责,我不必死盯着”。就在这双方都以为对方在管的几分钟里,孩子实际上处于彻彻底底无人看护的危险状态。

2023年夏天浙江温州那起8岁女童的溺水险情,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当时妈妈提前15分钟把孩子丢在泳池岸边,自己转身去了外面的休息区。

教练当时正在水里教上一批学生,压根没注意小女孩的情况。就在这十多分钟的真空期里,女童私自下水导致溺水,虽被救起但脑部因缺氧受损。事后场馆和家长吵得不可开交,互相指责对方失职。

仔细想想,不管长沙事件中教练当时有没有开口让家长去换衣服,只要孩子还站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泳池边,只要家长和教练之间没有面对面、清清楚楚地确认一句“我现在把孩子交给你了,请你看护好”,这种要命的真空期就会随时出现。

作为一家收钱办事的营利性场所,小区游泳馆不能把安全防线全压在家长的自觉上,场馆必须建立严格的学员交接制度。更重要的是,场边的专职救生员必须履行全场高频巡视的本职工作,绝不能因为看旁边有家长或教练,自己就放松警惕成了摆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得很明确,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游泳馆作为高危体育项目的经营者,这种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场馆内没能及时发现溺亡并施救,无论如何都难辞其咎。但这同样不意味着家长可以完全卸下担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那双时刻盯着孩子的眼睛,是任何监控和救生员都替代不了的最后防线。

如今涉事场馆已经关停,调查结果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法律也自会给出公断。但这沉甸甸的教训值得每一个带孩子出门的人牢记在心:永远不要高估任何商业场馆的安全防范体系,也永远不要低估那一池清水的致命程度。别让几分钟的大意,换来余生永远无法弥补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