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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已婚却对年轻的女子上瘾,跟一个23岁女大学生约了开房,缠绵之后男子趁

陕西,一男子已婚却对年轻的女子上瘾,跟一个23岁女大学生约了开房,缠绵之后男子趁女子不注意,用她的手机下单购买超万元物品。


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3个多月的恋爱里背上了超过4.6万元的欠款。


她没有遭遇酒店盗刷,也没有等来检察机关批捕嫌疑人,公开信息所呈现的真实经过,是一段从虚假人设、借钱周转到操作消费信贷逐步推进的关系。


2026年7月20日,小睿向警方报案时,涉事男子已经失联,案件尚在调查。


小睿今年23岁,是重庆一所大学的毕业生。


2026年3月20日,她在交友平台认识了陕西渭南男子李某,对方自称是短剧公司编导,月收入2万元至3万元,拥有近200万元资产、全款住房和两辆汽车,还向她展示了一张余额29万元的银行卡截图。


两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频繁联系,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第一次涉及金钱,是在两人见面之前。


小睿称,李某以公司出现问题、银行卡被冻结为由,请她先转4000元周转,并承诺随后归还。


2026年3月26日,她从重庆前往渭南见面,原本以为对方会按承诺承担出行和生活费用,实际支出却逐渐落到了她身上。


真正让债务迅速增加的,是她名下的消费信贷账户。


按照小睿的说法,李某以她的征信较好、购买数码产品可以享受补贴为由,拿着她的手机,通过京东白条购买了两部苹果手机和两副耳机,金额约1.3万元。


此后,李某又将她的账号登录到自己的手机上,购买两部华为手机和酒水,累计让她背上3万多元贷款。


这并不是手机借出去十几分钟后发生的一次突然盗刷,而是公开操作与隐瞒操作交织在一起的过程。


前一部分消费发生时,小睿知道对方正在下单,只是相信他会按约还款。


后一部分商品则是在账号被转移到李某手机后购买,她称自己事先并不知情。


正因为存在这一区别,案件不能仅凭一篇报道直接定性为盗窃或者诈骗,具体责任仍要根据聊天记录、登录设备、订单信息、商品去向和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判断。


2026年3月至5月,小睿三次来到陕西,但始终没有见到李某所说的公司、车辆和家人。


两人见面期间,吃饭和住宿费用多由她支付,李某仍以公司可以报销等理由安抚她。


6月毕业前,小睿原本已经面试了湖北一家国企,李某却提出让她到自己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她因此继续等待对方安排。


关系真正破裂是在2026年6月28日。


小睿没有提前告知李某,独自前往他在渭南的住处,开门后发现屋内还住着另一名女子,这才开始全面怀疑此前的人设和承诺。


她随后要求李某偿还贷款和转款,李某写下欠条,列明京东白条32105.5元、花呗2938.5元和现金11400元,合计46444元。


欠条约定了分期还款时间,但记者在2026年7月20日核实时,李某留下的一个电话号码已经停机,另一个处于关机状态。


记者查看了欠条和部分聊天记录,发现双方在私信中很少直接谈及借款事项。


当天,小睿向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公开报道中没有李某被抓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者其已婚的结论。


这起事件最需要警惕的,并不只是一个“高收入男友”的人设,而是亲密关系如何一步步越过财务边界。


先是一笔数额不大的周转款,接着是代付生活费用,再到交出手机、开放消费额度和允许对方掌握账号。


每一次单独看似乎都能找到理由,累积起来,却让一个人的信用账户逐渐变成另一个人的提款工具。


法律上,写下欠条并不当然意味着事情只是普通民事借贷,也不能因为对方失联,就直接推定其构成诈骗。


婚恋交友中的借款是否属于诈骗,需要审查对方是否虚构职业、收入、资产和借款理由,取得钱款时是否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资金用途、还款能力和事后表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研究也指出,认定这类案件应当综合审查身份与财产信息、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和逃避还款等行为,不能只根据损失结果下结论。


在我看来,这类案件还暴露了移动信贷时代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风险:手机不再只是通信工具,它同时装着身份认证、支付账户和个人信用。


把解锁后的手机交给他人,甚至配合验证码、人脸识别或账号登录,相当于把一部分经济身份交了出去。


金融监管部门也多次提醒,不要让无关人员操作本人手机,更不能随意提供账户密码、验证码和生物识别信息。


遇到类似情况,真正有效的防线不是要求人们从此不相信感情,而是把感情和信用分开。


对方无论收入多高,只要反复以账户冻结、资金周转、代买商品为由要求转账或借贷,就应暂停付款并核实身份。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改密码、退出其他设备、冻结额度、联系平台保存记录并报警。


爱情可以慢慢确认,但银行卡、验证码和借贷账户,不应该用来证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