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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福建,79岁老人在街边晒太阳跟人闲聊时,与城管时起争执,被城管上前冲撞倒

太离谱!福建,79岁老人在街边晒太阳跟人闲聊时,与城管时起争执,被城管上前冲撞倒地,导致颅脑损伤,结果抢救3天离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庭审中家属反复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录像,得到的答复只有四个字:没电了。

2025年12月20日上午9点23分,福建宁德福安市阳头市场路口。吴某富79岁,听力不好,说话声音偏大。那天冷,他坐在街边台阶上晒太阳,跟旁边的三轮车师傅闲聊。他不是摊贩,没有占道经营,只是附近一个普通住户。

城管协管员郑某亮,1986年生,劳务派遣临时工,2020年入职城管局。那天他在附近执勤。之后发生的事情,双方说法完全对立。检方起诉书称,郑某亮在劝阻摊贩时,吴某富持续辱骂他,多次劝阻无效。家属和目击者则坚称,老人只是随口评论城管工作,不存在辱骂,是郑某亮主动上前言语呵斥、挑衅老人,激化了矛盾。

能说清真相的那个东西,恰好没电。郑某亮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事发时没有任何录音录像留存。周边公共监控只能拍到肢体冲突画面,没有音频。谁先开口、说了什么、是辱骂还是评论,全部无法核实。

监控能拍到的部分没有争议。郑某亮冲上前用身体猛烈冲撞老人,吴某富仰面摔倒,后脑重重磕在水泥地上。郑某亮拿帽子垫在老人头部,拨打了110和120,随后离开现场投案。老人确诊重型颅脑损伤,抢救3天,12月23日离世。事发当天郑某亮被停职,两天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2026年8月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认为冲撞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庭审已结束,未当庭宣判。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索赔,双方暂未达成谅解。

这个案子有一个值得每个人记住的教训。执法记录仪,按规定应当全程开启。没电、故障、忘开机,这些解释在法律上叫证据缺失。而证据缺失的后果,往往是事实认定陷入僵局。对于执法一方来说,记录仪是监督也是保护,完整记录才能在争议中还原真相。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记录仪没电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提醒:不要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的那台小机器上。

如果遇到类似冲突,记住三条自保原则。

第一,打开自己的手机录像,保持一定距离,拍清对方制服编号、执法车辆和全过程对话。在公共场合拍摄执法过程属于公民合法权利,只要不近距离干扰执法行为即可。

第二,大声重复对方的每一句话,让周围的人都听到。围观者的耳朵比监控的麦克风更不容易“没电”,旁听见证在法庭上同样可以作为证据。

第三,事发后第一时间找目击者留下联系方式。完整的证据链,往往是维权路上最硬的那块垫脚石。

你平时有关注过执法记录仪的相关规定吗?遇到类似冲突,你会用手机录像保留证据吗?欢迎理性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