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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服装店女老板欠供货商6万货款,还不上,供货商上门说:陪一次,债免了。女老板

宁波一服装店女老板欠供货商6万货款,还不上,供货商上门说:陪一次,债免了。女老板为了保住店,咬牙应了。可没过一个月,这男的翻脸不认账,拿着欠条又来逼债,说之前那次“不算数”。这下彻底撕破脸,女老板直接报了警。

这家服装店是女老板全部的心血,当初拿出全部积蓄盘下店面,靠着拿货卖货一点点维持生计。行情下滑之后,店里货品积压,回款跟不上,资金链直接绷断,欠下供货商7万元货款,还写下了欠条。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女老板四处找朋友周转,好不容易凑出来1万块还给对方,剩下6万元实在拿不出来。她不停恳求供货商,希望能够再多宽限一段时间,自己想办法慢慢凑钱还款。

可这名供货商完全不肯松口,上门讨债的时候死死咬住这笔欠款。见女老板实在拿不出钱,他就抛出了十分荒唐的条件,提出只要和他发生关系,剩下6万的债务就一笔勾销。

女老板当场就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可对方开始放狠话,扬言如果不答应,就带人到服装店里闹事,搅黄她的生意,让这家店彻底开不下去。

一想到自己倾尽所有经营的店铺就要毁于一旦,女老板内心陷入巨大的挣扎。做生意本就艰难,如果被上门闹事,不光是客源全部流失,多年的心血也会付诸东流。在对方的胁迫之下,她万般无奈,只能咬牙妥协,答应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心里只盼着这件事了结,债务就此抹平,店铺能够继续经营下去。

事情结束之后,女老板没有拿回欠条,她以为双方已经达成口头约定,6万元的欠债就此消除,不用再为此烦心。万万没有想到,才过去短短一个多月,这名供货商又找上门来,手里依旧攥着那张欠条,理直气壮地向她索要剩下的6万元货款。

女老板当场就懵了,质问对方当初说好的条件,对方却直接翻脸,完全不认之前的承诺,一口咬定上次的事情不能抵扣欠款,欠债就必须还钱。

满心的委屈和愤怒瞬间爆发,女老板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不再抱有任何幻想,直接选择拨打110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这名供货商带回派出所调查。到案之后,男子承认两人确实发生过关系,但是他不停辩解,说女老板当时没有激烈反抗,属于自愿行为,自己不构成任何犯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法律层面,自愿从来不是只看有没有肢体上的反抗。很多受害者处在被要挟的处境之中,内心明明极度不愿意,但是出于恐惧,不敢反抗,这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属于胁迫手段的一种。

这名男子利用女老板要保全店铺的软肋,用上门闹事搅黄生意作为筹码,把债务当成要挟的工具,逼迫对方就范,已经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这名男子提起公诉,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作出判决,男子为自己荒唐又恶劣的行为付出了刑事代价。

很多人看完这件事,都会感慨人性的险恶。这名供货商打的算盘打得清清楚楚,先用免除债务当诱饵胁迫对方,事后又拒不认账,欠条还留在自己手上,相当于既想满足私欲,又不肯放弃索要欠款。

同时也要看清一个法律常识,以发生性关系来抵消债务,这样的口头约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这类约定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放在这个案子里,就算男子事后信守承诺不要钱,这样的约定依旧不作数。

回看整件事,女老板是债务当中的弱势一方,遇到被要挟的绝境,很多普通人很容易会想着走捷径妥协,想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换来息事宁人,以为可以快速解决眼前的麻烦。可现实往往是,一旦妥协,就会落入对方编织的陷阱,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更深的伤害。

做生意遇到资金周转不开,欠下货款,本质上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延期还款、分期支付,或是走民事诉讼途径处理,千万不要在对方的胁迫之下,答应任何涉及人身权益的荒唐条件。面对威胁和胁迫,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报警,才是保护自己最正确的选择。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做生意的人敲了警钟,商业往来,只谈钱财,不要牵扯人身的条件。一旦对方把债务当成筹码,拿你的生活、事业进行要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寄希望于对方讲良心,法律才是唯一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