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贪2.61亿被判死缓,根据媒体报道:11日,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63年出生的龙翔现年63岁,从1984年起进入河南省纪委干部处担任干事,自此踏入仕途,长期在纪检系统供职,且仅在纪检系统供职前后就长达32年之久,2016年去职纪委书记,2018年起担任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到2025年4月在任上被查,官居副部级。
被查后发现,龙翔不仅“搞钱色交易”而且还“大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竟然高达2.61亿。他长期在纪检系统供职,还曾任南京市纪委书记等职,本来应该是反腐工作的执行者,没想到却最终沦为腐败分子,对他而言,这是极具讽刺意味的。
通过对龙翔案的查处,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国家在反腐败斗争中“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和强度;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坚持的零容忍态度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鲜明立场。
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就是公职人员的贪腐行为,尤其是“一把手”和身居高位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罪不容恕;对这些贪官污吏的查处和审判,得民心顺民意,令人拍手称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