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道歉了!”新疆伊犁,一名来自重庆的男子自驾到伊犁旅游,谎称遭到一家酒店乱收费,还贴出了一张标注特殊名目的发票,舆论瞬间一边倒,纷纷指责涉事酒店老板不厚道,甚至导致当地文旅的口碑也连带遭受重创。
所有人都默认这是景区酒店漫天要价、欺负外地游客的典型乱象,可没人想到,完整真相竟是那么的气人。
据悉,7月27日深夜,王先生带着亲友自驾到伊宁市一家酒店办理入住,当时正值新疆旅游旺季,店内只剩一间大床房。
王先生独自办理入住并足额支付房费、停车费,另外两名女性同伴因周边所有民宿酒店全部满房,只能将车停在酒店院内,打算在车里凑活过夜。
起初到场只有3人1台车,可后续两天,另外两辆随行车辆陆续赶来,最终有3台车、十几名亲友扎堆酒店。
7月28日至29日,这十几人长期盘踞酒店院子,撑开天幕露天搭灶生火做饭,私自取用酒店员工电饭煲做饭,不间断使用公共洗衣机清洗大量换洗衣物,还在院内拉绳晾晒衣物。
由于这些人频繁进出打扰其他住店客人,持续消耗酒店水电,大面积占用本就紧张的院内停车位。酒店工作人员多次上前沟通,王先生主动提出愿意支付一笔费用,补偿场地、水电、保洁损耗。
双方口头商定150元综合使用费,王先生付款后却提出特殊要求,必须在发票备注栏写上“车上住宿费”,否则当场报警投诉。酒店迫于无奈按照要求开具票据。
可谁知王先生拿到发票后,立刻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声称自己同伴仅睡车内,酒店凭空设立收费项目乱宰客,希望监管部门重罚店家。
市场监管局在未完整调取监控、未核实全部场景细节的前提下,判定酒店收费无公示、属于不合理收费。
涉事酒店负责人主动向王先生致歉,全额退还150元,额外补偿1000元达成调解。
可是王先生并未打算放过酒店,他又主动联系媒体,刻意隐瞒10多人占用酒店公共场地、主动要求开票名目等关键细节。
坚称自己一行人只有三人,仅一人入住客房,另外两人全程待在私家车内,没有使用酒店床铺、卫浴,停车费也单独缴纳,完全没有享受住宿服务。酒店凭空创造“车上住宿费”收费名目,属于典型宰客行为。
记者仅简单采访当事人、浅层次对接酒店前台与监管人员,未调取监控、未找到酒店负责人核实全貌,直接上网报道,而且只放大“睡车收费”的点,完全隐去游客占用酒店资源的核心事实。
随后涉事酒店遭遇大量网暴骚扰、恶意差评,大量订单直接退订。
酒店老板不堪持续网暴,公开了院内完整监控视频、沟通记录。画面清晰记录10多名游客连续两天占用酒店庭院搭天幕做饭、使用洗衣机、晾晒衣物全部过程。
网友看清事实后,气愤不已,纷纷指责媒体刻意裁剪事实引导舆论。
目前,涉事媒体已经公开道歉,承认报道片面、缺乏多方交叉核实,对当地商家与文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同时对涉事记者作出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处罚;值班负责人、责任编辑停职3个月。
至于市监局对酒店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没有撤销,认为酒店没有在大堂公示“场地占用费”“车内过夜费”等相关收费标准,未提前书面告知额外收费,的确违反相关规定,收费不具备合法依据,违法行为依然成立。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表示,不再相信媒体报道了,近些年很多媒体瞎报道,胡乱带节奏,完全背离了新闻内容要公平公正客观的要求。
还有网友表示,不能光处罚酒店,应该对涉事造谣的游客进行处罚。
从法律上来讲,《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本案中酒店收取场地综合使用费,事前没有书面告知,店内价目表无相关条目,的确属于违规收费。
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更何况,这150元应该是场地、水电综合补偿,酒店却按照游客要求开具“车上住宿费”的发票,票据服务项目与真实消费内容不符,属于不规范开票,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均可责令整改。
其次,游客王先生刻意制造引导性“证据”、煽动网络舆论,这的确不会,但酒店的确存在乱收费情况。
因此,王先生的行为并不算诬告陷害,所以只是民事上存在过错,不存在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
最后,新闻采编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多方核实原则。
正规媒体手握大众信任,刊发新闻不该一味追求流量、抓冲突痛点,采访多花半小时调监控、找双方完整对证,就能避免一场大规模网暴。
涉事记者仅采信单一当事人说辞,未完整核验监控、录音等客观证据,发布失实内容侵害了商家的名誉。
虽然这次媒体主动认错、严肃处罚记者,算是承担起媒体该有的责任,也给所有新闻从业者提了醒:真实永远是新闻第一底线。
商家若有完整经济损失凭证,可依据民法典名誉权相关规定,向涉事媒体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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