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只知道,梅妈争遗产,争了23年。 却不知道,她争到102岁,一分也没能多拿。梅艳芳走时立下遗嘱:3000多万放进信托,妈每月领7万,配司机佣人;妈一走,剩下的全捐佛学会。遗嘱上的字,一个没改。8月30号上午,102岁的梅妈在家进食时晕倒,送医不治。她这辈子啊,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走在她前头。梅艳芳2003年走,才40岁呢。她不是不给妈钱,是怕她乱花钱、老无所依,才把遗产放进信托,按月给,还配了司机配佣人。可梅妈不服,人走第4天就起诉,告了20多年,从地方法院告到终审,全败诉。生活费倒是从7万涨到25万,还申请过80万环游世界,被拒了。如今她走了,剩下的遗产按遗嘱捐了。争了一辈子,一分没多拿,唯一在世的儿子,两年前也断了关系。你们觉得,梅艳芳当年把遗产做成信托,是防着妈妈,还是护着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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