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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暖心了!上海,91岁大娘从6楼的家中淋着雨走到派出所报警称:护工偷了她的钱。民

太暖心了!上海,91岁大娘从6楼的家中淋着雨走到派出所报警称:护工偷了她的钱。民警听完立刻展开调查,不料,民警一查,大娘所说的那个时段,护工根本没上门。不久后,大娘又接二连三给派出所打电话,说护工偷了她的抹布、热水瓶盖。民警多次接到报案后,上门走访,通过村委了解到,原来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她的孩子不在身边,她又不愿意离开老宅。老人的养老成了难题,最终民警做了一个暖心决定,帮老人解决养老问题。

  
方阿姨今年91岁,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她的子女岁数也不小了,几个孩子住得离老人很远,没办法天天守在身边贴身照顾她,老人又不愿意离开自己老宅。

为了老人的安全,家人就雇了护工,每天上门陪护。可从今年年初开始,奇怪的事情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老人一遍又一遍拨打报警电话,控诉护工手脚不干净。

起初民警以为真的发生了盗窃,立刻展开调查,可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

有几次老人报警说东西被偷的时间段,护工根本就没有上门,压根就没有来过老人家里。明明护工人都不在,老人还是坚持东西被人拿走了。

民警察觉到事情不简单,静下心来慢慢和老人、家属沟通,终于找到了病根:原来方阿姨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年痴呆。

随着病情越来越重,老人经常会出现幻觉和无端的猜想。并不是护工偷了物品,而是老人自己放完东西转头就忘记放在哪里,脑子里面就生出了“有人偷走东西”的念头。

这件事可把无辜的护工折腾得不轻,平白无故被老人怀疑偷窃,心里委屈。

子女心里也十分愧疚,一次次找到护工解释道歉,告诉护工老人是生病之后认知出现了问题,并不是故意诬陷她。

可难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即便民警和子女反复跟老人解释,家里并没有人偷东西,方阿姨依旧没有办法打消心中的疑虑。

她经常不顾危险,一个人从六楼的家里,徒步走到派出所报案,就算是下雨天,也执意出门。老人年纪大,独自走在路上,摔倒、迷路的风险非常高,看得民警十分揪心。

光是嘴上劝说已经解决不了问题。社区民警意识到,居家上门陪护已经很难照顾好患病的老人。

他立刻联系上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上门走访,实地了解老人的身体情况和家里照顾的难处。

几个人又跑去考察辖区里面的护理院,大家一致认为,送到专业护理机构,24小时有人看护,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之后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劝说老人的子女,和他们仔细分析老人继续独居的风险。

万一老人在家摔倒、突发疾病,身边没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家属听完之后,也认可送去护理院的方案。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方阿姨非常抗拒离开自己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心里对养老院、护理院充满戒备,死活不愿意过去。

为了打消老人心里的顾虑,民警想到了一个温和的办法,他跟老人承诺,先去护理院看一看,如果住得不习惯,马上就回家。

之后民警先后两次陪着老人还有她的儿子,亲自去到护理院实地参观。带着方阿姨一间一间看房间,查看平时吃的饭菜,详细给老人讲解这里24小时都有人陪着,还有专门针对阿尔茨海默症老人的照顾服务。老人心里有什么疑问,工作人员都当场耐心解答。

一次次上门开导,一趟趟实地探访,慢慢融化了老人心里的防备。终于方阿姨放下心里的担忧,同意搬过去。

8月12号下午,在家人、民警还有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之下,老人顺利住进了护理院。至此,老人独居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终于解除。

其实阿尔茨海默症,不止会偷走老人的记忆,还会改变老人的性格、想法。

如果老人的孩子老了,不在了,她的孙子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法律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1074条第2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方阿姨的子女年纪较大,只是居住距离远,并不是死亡,也不属于完全没有能力赡养,所以这种情况下孙子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老人的赡养第一责任人依旧是她的子女。

只有未来出现方阿姨的子女全部离世,或者子女年老患病、没有经济和体力能力照顾老人,同时孙子自身有负担能力,孙子才需要承担赡养责任。

现实中很多人误以为孙子必须养爷爷奶奶,其实法律是附条件的,不是只要老人需要照顾,孙辈就一定要负责,只有子女缺位时,有能力的孙辈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首要的法定义务,隔代赡养属于补充义务。

看完这件事,我想说,很多家属一开始以为老人是故意多疑,却不知道是疾病在作祟。

当家里老人突然开始怀疑身边人偷东西,总是丢三落四,频繁产生奇怪的猜想,千万不要一味指责老人,最好及时带去医院检查。

养老从来不是一个家庭的难题,社区、民警、护理机构多方搭把手,才能让患病老人安稳地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