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湖南,女子一手推着婴儿车,一手牵着小狗出小区。这时,一条没拴绳的边牧冲了过来,女子看边牧是冲着自家小狗来的,就下意识先抱起小狗。没想到,慌乱中婴儿车翻了,车里孩子也跟着倒在地。此时边牧还不停围着打转,对着女子怀里的小狗虎视眈眈,她一边紧紧抱着自己的狗,一边驱赶边牧,也顾不上倒地的孩子了。直到狗主出面,女子才得空查看孩子,并扶起婴儿车。虽然最后大人小孩小狗都没受伤,但女子的行为引起了很大的讨论。
事发当天,这位宝妈一手推着婴儿车,车里坐着年幼的孩子,另一只手牵着自家的小狗,正准备走出小区大门。
此时,一只没有系牵引绳的边牧毫无预兆窜出来,直奔她手里牵着的小狗。
事情发生得太快,前后也就短短几秒,这位宝妈也没有时间慢慢思考权衡。
看见大狗扑向自家宠物,她出于本能弯腰,一把将小狗抱进怀里护住。
可她手上同时要抱狗,就再也握不稳婴儿车。于是重心一歪,婴儿车直接翻倒,车里的孩子也连带着倒在地面。
此时边牧还在围着她打转,依旧想要靠近小狗。宝妈知道这个边牧就是冲自家小狗来的,目标并不是孩子,于是她死死把小狗搂在怀中,并驱赶边牧,这就导致她一时腾不出手去扶地上的孩子。
直到路过的男士上前把大狗驱赶走,她才急忙俯身查看摔倒的宝宝。
最后万幸孩子没有受伤,小狗也平安无事。可监控视频流到网上之后,铺天盖地的议论朝这位宝妈涌来。
大多网友指责她,当妈的首要责任就是保护孩子,怎么危机时刻先顾着一条狗?大家觉得她实在不分轻重。
也有一部分网友比较体谅,认为突发事件就在一瞬间,人是条件反射,来不及理性判断,不该站在事后上帝视角去苛责当事人。
事情的过错方是边牧主人,而不是这位宝妈。在婴儿车倒下但安全带绑紧的情况下,宝妈优先将狗举高没有问题。
如果在大狗的目标明确是小狗的情况下,再转移注意力去扶正婴儿车,只会引发大狗注意力转移到婴儿车,反而对婴儿容易造成伤害。
但还是有人觉得,虽然大狗目标是小狗,但作为妈妈也不能允许有那万分之一的概率发生,你怎么百分百判断大狗会不会因为咬不到小狗而转头攻击孩子呢?
其实在我看来,整件事的根源,还是边牧主人没有履行遛狗牵绳的义务。正是因为他遛狗不牵绳,才制造出这场惊险一幕。
这件事不能简单粗暴去评判这位母亲。人在突如其来的惊吓之下,本能反应和深思熟虑的选择完全是两码事。
但不拴绳的犬只随意跑动,不光威胁别的宠物,同样会威胁老人和小孩。本能很难控制,但规则可以提前规避风险。
《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遛狗出门拴绳是法定义务,边牧主人没牵绳,大狗冲过去引发险情,导致婴儿车翻倒,即便狗狗没有撕咬伤人,狗主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只有对方故意去招惹狗狗,才可以减轻赔偿。这件事的源头就是不拴绳,就算孩子没有受伤,由此产生的惊吓、相关检查开销,都可以找犬只管理人主张。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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