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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讹上瘾了?”江西宜春,一男子见一养猪场有一个鱼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钓鱼,

“讹人讹上瘾了?”江西宜春,一男子见一养猪场有一个鱼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钓鱼,岂料在换位置时鱼竿触碰上方10kV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家属将供电公司、养猪场及经营者甚至是医院等告上法庭,索赔105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这起悲剧的主人公是张某,一名常年爱好垂钓的成年人,平日里闲暇之余总会邀约好友外出钓鱼放松。
 
他熟知各类野外垂钓点位,也清楚野外水域、野外电力设施周边垂钓存在安全隐患,却始终心存侥幸,最终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惨痛代价。
 
2025年10月19日清晨,张某早早约上好友黎某,打算前往一处野外鱼塘垂钓消磨时间。
 
事发鱼塘并非天然野塘,是当地一处废弃砖厂取土后形成的积水洼地,长期无人专门看管,也没有对外开放垂钓的相关许可。
 
此次垂钓前,张某没有联系任何相关负责人征得同意,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和好友进入鱼塘区域准备钓鱼。
 
垂钓初期一切正常,两人各自找位置下竿,专注等待鱼讯。
 
后续张某觉得原有钓位鱼口不佳,便打算更换位置继续垂钓。
 
可谁也没想到,就是这一次简单的换位动作,直接酿成了致命意外。
 
张某手持三米多长的鱼竿起身移动,鱼竿顶端不慎触碰到鱼塘上空的10千伏高压架空线路。
 
强大的电流瞬间贯穿全身,张某当场倒地,彻底失去意识,身体瞬间僵硬,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身旁的好友黎某目睹全程,来不及多想,立刻驾车将昏迷的张某紧急送往附近医院全力抢救。
 
遗憾的是,经过医院的紧急救治,张某最终因严重电击伤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之后,张某家属难以接受亲人骤然离世的结果,开始梳理事故相关责任方,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索赔,将涉事供电公司、鱼塘线路对应的养猪场及经营者、历任场地转租人、救治医院、涉事保险公司等多方一并告上法庭,提出总计10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索赔。
 
岂料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被告均提出抗辩,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让这起原本清晰的意外事故纠纷,变得愈发复杂。
 
涉事供电公司表示,案涉高压线路设备产权早已完成转让,且签订了正式供用电合同,线路运维、安全管理责任均归实际使用者,公司无需担责。
 
养猪场经营者则辩称,鱼塘属于废弃场地,并非经营垂钓场所,且现场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识,已经尽到基础提醒义务。
 
救治医院与保险公司也作出回应,认为全程救治流程合规,不存在医疗过错,张某的死亡是高压电击重伤导致,和诊疗行为没有关联。
 
更关键的是,庭审中双方就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与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申请司法鉴定时,张某家属两次当庭明确拒绝鉴定。
 
一审法院结合现场勘查数据、各方证词、合同文件等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详细认定。
 
经核实,事发高压线路距地面垂直高度为5.3米,略低于行业规定的非居民区5.5米标准,存在固有安全隐患。
 
同时现场电线杆上,清晰设有高压危险、禁止钓鱼的警示标语,醒目且足以起到提醒作用。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高压线下垂钓风险极高,且无视现场警示标识,私自无证垂钓、换位操作疏忽,是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存在重大过失。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张某自行承担80%的主要责任。
 
而供电公司验收并准许存在高度隐患的高压线路投入运营,未尽到安全排查与整改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20%责任,折合赔偿金额218095.58元。
 
除此之外,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对养猪场、医院、保险公司等其余被告的赔偿诉求。
 
然而一审判决下达后,供电公司不服判决结果,随即提起上诉,这也让案件迎来第二次关键转折。
 
二审法院重新核查线路产权、运维责任划分、过错比例等核心细节,推翻了一审的责任划分结果。
 
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场地变压器及配套线路已转让给养猪场经营者游某,后续供用电合同也明确,线路负荷侧产权、运维责任归游某及养猪场所有。
 
养猪场作为线路实际使用者、管理者,长期使用该线路开展经营,却未排查整改线路高度不足的隐患,是事故隐患留存的重要原因。
 
同时二审法院也认定,供电公司验收不合格线路、准许通电运营,依然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但过错程度远低于一线运维管理方。
 
结合全部事实,二审法院最终核算,张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总计1056657.92元。
 
法院作出改判,养猪场及经营者承担15%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58498.69元;供电公司承担5%赔偿责任,共计赔偿52832.9元。
 
剩余80%的损失,依旧由张某家属自行承担,同时医院、保险公司、历任场地转租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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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tf 2
2026-09-01 16:11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