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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过敏就医被拒,电子病历上被医生标注“刁蛮”。广东吴川5岁女童突发过敏,家

5岁女童过敏就医被拒,电子病历上被医生标注“刁蛮”。广东吴川5岁女童突发过敏,家长带她到黄坡镇中心卫生院急诊,一楼仅一名医生在岗,对方未接诊,反而冷言冷语说出“你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他”。家长质疑其态度,医生直接离开,孩子转去四楼外科也没得到处置,最终由副院长赶到才完成处置。

一周后,家长发现孩子电子病历“既往史”中,被那名医生写下“刁蛮”二字,没有留下任何病情记录。涉事医生称本意为方便以后不再看这个病人,卫健委医政科确认标注属实,但表示未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处理结果预计是医生警告、医院罚款。

病历是医疗记录,不是医生发泄情绪的地方。这件事里,那句“你有喜欢的医生,可以去找他”信息量很大,很多人都在猜测背后的原因。医生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这么干,毕竟没人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其实,每个行业都有类似的情况,只是不会这么直白。做过服务行业、有过和大量人群沟通经历的人,大多能理解这位医生的处境。医生干的是看病的工作,不是用来被患者发泄情绪的,大多数患者都是通情达理的,只有特别难沟通的人才会让医生做出这样的举动。

很多人表示支持医生,觉得他干的不错,甚至建议全国医生都这样做,给患者做标注,方便同行规避风险。也有人提出,可以用行业代码、代号或者星号等不明显的标记,让医生一看就懂,还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不能听家长片面之词,医生这样做一定有原因;也有人觉得,医生的行为虽然可以理解,但在病历上标注“刁蛮”还是不合适。

这件事也让大家开始思考,医院是不是应该建立患者评价等级制度,全国联网互通,让医生和患者都能有更合适的选择。双向打分的机制,或许能让医患关系更和谐。

你怎么看这件事?你觉得医生的做法合适吗?医院又该如何平衡医生的权益和患者的就医需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