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浙江杭州,一女子在公司干了十几年,正处哺乳期,原门店一关,她被调去新店做分拣,20多天拣了4000多件商品,随后又从客服经理变成后仓员工,月收入从5800元加1500元住房补贴降到5500元。可哺乳期刚结束1天,公司又通知她去单程通勤1小时37分的门店恢复原岗,不去就按旷工处理。网友:重新来过吧,普通人耗不起。
桑女士在这家公司一干就是十几年,原本一直做管理工作,2022年还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去年9月,她生下孩子,今年还处在哺乳期。
偏偏到了6月,原来工作的近江店因为经营原因关闭,她被调到西溪欢乐城店。
新店的客服经理岗位已经有人,桑女士只能去后仓支援分拣。
这份活跟原来的管理岗位完全不一样。
顾客一下单,她就得满卖场跑着找货。20多天下来,她说自己一共拣了4000多件商品,体力明显吃不消,连奶水都缩了一半。
可真正让她心里过不去的,还不是干活累。
7月1日,公司出了一份岗位职薪异动单。
桑女士原本是客服经理,每月工资5800元,另外还有1500元住房补贴;调整后,岗位变成后仓资深员工,月薪也变成了5500元。
她觉得,自己当时明明还在哺乳期,公司没有跟她协商一致,就直接把岗位和收入都往下调,这一点她接受不了。
她还拿出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面明确写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可事情还没完。
等到桑女士哺乳期刚结束1天,公司又联系她,说萧山闻堰店正好空出了客服经理岗位。
这一次,职位恢复了,工资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公司还额外增加了每月300元交通补贴。
可新问题又来了。
桑女士查了一下路线,从她现在的位置到闻堰店,公交转地铁、地铁再转公交,地图显示单程就要1小时37分,而且还没算等车时间。
公司随后发出工作调整通知,要求她第2天去闻堰店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桑女士没有去。
她还是按照西溪欢乐城店原来的排班继续打卡,并提出,希望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让她留在西溪欢乐城店,恢复原职原薪。
她还提到,之前有领导找她谈过,意思是可以给一笔赔偿,让她离开。
不过桑女士自己也承认,西溪欢乐城店目前经营情况并不好,处于亏损状态。
记者后来去了公司华东总部,因为正赶上午休,没有见到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表示新闻发言人当天不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
截至报道发出,公司方面没有进一步回应,桑女士还在继续协商。
看到这里,评论区里不少人替她算的不是法律账,而是现实账。
有人说:“重新来过吧,普通人耗不起”
还有人说:“拿钱重找吧,这个工作又没啥保障,”
其实把前后的时间线摆在一起,桑女士为什么这么难接受,也就不难理解了。
门店关了,公司确实需要重新安排员工,这个现实问题摆在那里;新店客服经理岗位已经有人,也不可能凭空再变出一个位置。
可她偏偏是在哺乳期被调去做高强度分拣,紧接着岗位和收入又一起往下调,这才是整件事里最容易让人心里不舒服的地方。
现在公司又把客服经理岗位和原来的工资还给她,还加了300元交通补贴,看起来已经往前走了一步。
但单程1小时37分,来回3个多小时,对一个刚结束哺乳期、家里还有孩子的妈妈来说,也确实够折腾。
所以这事不能简单说谁一定没道理。
公司有经营压力,员工也有实际生活。
真想解决,还是得把哺乳期那两个月为什么降职降薪、现在为什么一定要调去那么远的门店,这两笔账分别说清楚。
桑女士在公司干了十几年,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她想守住这份工作很正常;公司如果真想留人,也不能只丢下一句“不去就算旷工”。
工作可以调,话得说透;岗位可以变,人也得被尊重。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