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已婚女离开丈夫独自去外地打工,期间和一个男子好上了,女子想要男子离掉跟自己结婚,男子又想要家庭,又想要在外面玩,所以犹豫不决。事发当天,女子跟男子因为感情的事情大吵了一架,随后女子摔门离去,男子害怕她去找自己老婆摊牌,就跟了出去,没曾想直接把女子给伤害了,还埋在了河边。7年后,受害女子的闺蜜总是梦到这个河边,她决定报个案,让执法者去挖......
(闪电新闻,9月19日报道。)
“请你们相信我,她穿着白裙子,就在河边喊我,她说困在了河边。”张某哭着跟办案者报了案,她表示虽然是梦境,但是7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的好友李某。
那么,李某是谁呢?李某就是女子张某的闺中密友,二人一直都是好朋友,关系亲密的很。
可时间回溯到2018年,意外就是在那一年发生的。
李某是已婚女子,有家庭的,有老公,她独自一个人从四川出发,去河北正定县打工,之后就认识了一个婚外的男子王某。
李某跟王某,长期的保持着婚外的不正当的关系。
而王某,一直是瞒着自己的妻子的,他还想要维系婚姻家庭,并不想家庭破裂,还想要跟婚外的李某保持着联系。
然而李某却不同,她愿意离掉,跟王某过。
2018年6月份左右的时候,就是事发的时候,李某又去跟王某吵架,两个人又是因为感情的事情,闹的不行。
李某还是一如既往的要求王某离婚,她想要上位做王某的老婆。
王某肯定不答应,两个人就开始争执,随后李某气的摔门而去。
当时王某很害怕,就害怕李某去找他的老婆,随后就跟着追了出去,之后就将李某给伤害了。
就在事发之前,李某还给老家的丈夫发了信息,说自己要坐飞机回家看老人,还发了飞机的照片,但是随后就失联了。
失联的主要原因,就是王某追出来,伤害了李某之后,购买了一个行李箱,将李某给处理掉了。
而当时处理的地点,就真的是在河边,也就是李某的闺蜜张某,经常做梦梦到的河边,是否是同一个地方暂且不知道,但是张某表示,就是在河边出的事情,这个梦纠缠着她,所以她就去报了案。
案件发生多年,这件案子又浮出来了,7年之后,李某真的被执法者从河边给挖了出来。
男子王某眼看着案发,也主动到案去交代了事实。
事实的大致经过,如上所述。
不过很多网友表示,还是要梳理正确的科学观啊,不会这么巧吧,投个梦,就把案件给办理了?
只能说,大千世界的未解之谜,可多了呢,毕竟是个冤案,总归能有轮回的方式,让真相呈现出来,不给他人蒙冤。
《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导致他人身体遭受伤害,要面临刑事判刑,依法要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 刑。
回顾案件的概要,女子是跟情人发生了争吵,之后被情人给伤害了,最后女子就被男子给处理了。
案件尘封了7年,闺蜜因为做噩梦提供了地点、线索,之后女子被找到,之后结合DNA检测确定被害人身份,确定凶手身份,依法对男子进行判刑。
伤人之后掩埋处理,不会再去单独定罪,但是会属于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较深,危害也比较大,量刑的时候会从重考量。
《刑法》规定,故意伤人罪的最高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在追诉期内的刑事案件,都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该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追诉失效法律规定是20年,本案案发到现在是7年,完全就在追诉的失效内,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为被害人失踪多年而免罪。
另外,考量到行为人王某的各项情节,存在量刑从重的因素。
①因为感情纠纷伤人;②伤人之后故意掩埋、隐匿罪证,时间长达7年。③造成被害人家属长期的精神痛苦。
综合来看,量刑区间在无期徒刑、甚至是死 刑,需要由相关部门综合全案来裁量。
但是本案的告破,在于闺蜜的梦境,还需要侦查获取客观的物证、鉴定、供述,客观的证据来定罪,梦境本身不能成为定案标准。
对于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探讨吧!
信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