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位经济学家说的一段很扎心的话:
“劳务派遣,说穿了就是资本主义初期阶段的奴隶贩子。以前是抓来的黑奴,卖给农场主;现在是搜罗一批劳动力,卖给工厂,都是吃差价。”
这番话,话糙理不糙。
旧社会的包身工,绳子绑在身上。现在的派遣工,绳子是看不见的。
同一条产线,同一身汗。正式工拿五千,派遣工拿三千五。中间那一千五,去了谁的口袋?派遣公司不产出一颗螺丝,却从每个工时里抽走一刀。
《劳动法》写得清清楚楚:派遣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人数不能超过总量的百分之十。可现实中呢?多少人一干就是三年五年,干的是最核心的活,拿的是最边缘的钱。
有一个现象特别刺眼:有的企业让老员工和关联劳务公司重新签合同。人在原地,工资少了一截,差价进了谁的账?
《论语》讲:“不患寡而患不均。”
最伤人的不是钱少,是明明干得一样,却被当成“外人”。
怎么破?三条实在话:
第一,签合同前,搞清楚你的“老板”是谁。和你签合同的那家公司,才是法律上该为你负责的人。出了事别找错庙门。
第二,留好证据。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安排的聊天截图。同工同酬是法定权利,不是求来的施舍。哪天要维权,这些东西就是你的底气。
第三,心里有杆秤。派遣可以是跳板,别把它当归宿。同样的手艺,同样的力气,你值得一个把你当“自己人”的地方。
人这一辈子,力气可以卖,尊严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