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丨创下多个“第一次” 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部经过了三次审议的法律,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8日在国新办就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王振江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作为一部促进法、保障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政策性、原则性很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在整个法律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总共有26处,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吸收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国家发改委:将强化刚性约束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法律实施,强化刚性约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在当天的发布会上表示,将重点在五个方面下更大功夫抓落地见效,具体为:下功夫破除障碍,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功夫治理拖欠,解决民营企业账款支付问题;下功夫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下功夫落实纾困政策,解决企业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下功夫加强政企沟通,解决企业合理诉求。
郑备介绍说,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已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1亿元以下的项目,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超过80%。
郑备称,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已经达到20%,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占比超过80%。今年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她表示,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此外,还将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用地、环评等要素和资金保障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服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参与标准制定。
全国工商联:助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到实处
“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举措,必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助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他表示,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的广阔空间。
方光华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是对民营企业现代治理的促进,全国工商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深化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经营水平。
他表示:“我们将积极履行管理、指导、引导、服务职责,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商会制度建设,加强商会党的建设、完善商会服务职能,指导商会在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维护、纠纷处理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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