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一女生输头孢过敏,呼救无果后自行拔针,结果脏器衰竭身亡

遥遥谈趣 3天前 阅读数 54 #社会

都说头孢配酒,说“走”就“走”,可湖北陶先生19岁的女儿,却是没有喝酒,仅仅是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就把命都给搭上了。

那么,这个刚刚大一的小姑娘,到底在事发当天经历了什么?

而我们日常遇到头孢过敏情况,又该如何应急处置呢?

«——【·输液输到不幸身亡·】——»

事情发生在4月15日,一名在湖北宜昌某大学就读的女孩陶兰(化名),在夜晚十点左右突然腹痛难忍。

宿舍其他的三位室友见状赶忙带着陶兰去了宜昌中心医院西陵园区就诊。

到了急诊科后医生也立马为陶兰做了检查,经诊断得知是因急性肠胃炎引发的腹痛。

随后医生便为陶兰准备输液,期间医生也有问陶兰是否有药物过敏史,陶兰表示自己对左氧氟沙星有点过敏。

后来在得知这些药里有头孢曲松钠后,室友出于担心便询问医生这个是否需要做皮试时,医生却一口否决“不需要”。

就这样在当晚的23点23分时,陶兰开始正式输液,但由于药物较多就分成了多袋,而带有头孢曲松钠的药物被分到了第二袋中。

到了次日凌晨的0点35分时,护士换完第二袋后便匆匆离开,并且在陶兰输液的过程中从未有医护人员来查看病人情况。

没想到,输上第二袋没多久就突然发生了意外,陶兰很快就出现了胸闷、喘不上气,浑身皮肤发痒的症状,这些都是过敏的典型表现。

更不巧的是,此时陪同陶兰的三名室友都不在身旁,察觉不对的陶兰立马呼救医护人员请求帮助。

可等啊等,愣是没人来,无奈之下陶兰只能自己拔掉输液针,可不适感不但没停下来,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到了0时41分的时候,陶兰晕倒在地,此时路过的一名大哥感觉不对,立马找来了护士前来查看。

随后陶兰便被立即送往了ICU抢救,但在经过4天的抢救后并未有所好转。

最后在4月20日时,女孩因为过敏休克、多器官衰竭,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出事后,陶兰的父亲悲痛欲绝,对医院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大。

«——【·向医院讨要说法·】——»

先说皮试和问诊这一环节,既然医生都已经得知陶兰有其他过敏药物时,为什么却在其同伴询问是否要做头孢药品的皮试时表示拒绝呢?

毕竟在大家看来头孢类药物和青霉素一样,都存在过敏的症状,要是没有搞清楚就使用很容易发生意外的啊。

所以陶兰父亲认为这场悲剧源于医院,并要求医院向陶兰以及家属道歉。

但医生却为此解释,并不是所有的头孢类药物都需要做皮试。

原来早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专门发布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实验指导原则》里就已经明确提出。

因为皮试的假阳率很高,有时候会测出来“过敏”,但其实身体根本就没事,做了也是白白折腾人。

而且皮试结果也不能100%保证后续用药安全,预测作用有限。

随后医生也表示,在为陶兰准备的头孢曲松钠的医药说明书上,也并未表示需要做皮试。

面对没有医护人员陪同的问题,医院也表示医护人员是真的忙不过来,一个护士同时要照看二十多个输液患者,谁都不是专门派个人守着的。

而且在发现陶兰不对劲后,医院的抢救流程也绝对规范,要说是医护人员的失职,院方绝不承认。

但院方承认陶兰死于头孢过敏,并愿意以人道主义来承担赔偿,至于陶兰父亲所说的要求医院道歉,院方表示拒绝。

不过也有专业的律师表示,虽然左氧氟沙星不做皮试符合规定,但患者有明确过敏史,医院就该提高警惕。

如果真像家属说的,四分钟内没人响应呼救,那肯定算医疗过失!

而医院说的"人道主义赔偿"和法律认定的"过错赔偿"完全是两码事。

人道主义赔偿顶多给点慰问金,而一旦被认定医疗过失,赔偿金额可能翻好几倍。

家属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封存病历、收集监控证据,这些都是打官司的关键!

那么说到这,如果我们以后遇到输液突发过敏症状时,该如何自救呢?

«——【·紧急处理方式·】——»

首先,只要出现任何皮肤、呼吸、心跳的异常变化,别犹豫,立刻呼叫医疗人员。

其次,大家千万不要跟陶兰小姑娘一样拔针,因为这样很有可能导致血管破裂使情况更加严重。

正确做法是紧关输液的开关处就好,要是觉得喘不上气来就把身体坐直,这样能减轻肺部压力。

等医护人员过来后,快速准确说出自己的症状,随后医生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就对了。

这次的事件也算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都应提高过敏风险意识,学会识别症状并果断求助。

结语

目前,家属与医院仍在协商后续事宜,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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