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往事:我在欲望四射的青春里成长
我初中二年级时,大街小巷都流行迟志强的歌,几乎每个人都会唱两句,同学们时常在课间来几嗓子,其中有一首叫做《十不该》的歌,琅琅上口,全班同学没有不会唱的。
那天上学,不知从谁那里传过来一首歌词,放在我的桌子上,一看,是《新版十不该》:
一不该呀二不该,你不该偷偷摸摸把我爱,偷偷摸摸爱我也没有关系,你不该跑到我的家中来;
三不该呀四不该,你不该跑到我的家中来,跑到我的家中来也没关系,你不该爬到我的床上来;
五不该呀六不该,你不该爬到我的床上来,爬到我的床上来也没关系,你不该解开我的裤腰带;
七不该呀八不该,你不该解开我的裤腰带,解开我的裤腰带也没关系,你不该把你的手伸进来;
……
正对性懵懵懂懂的我,被这歌词瞬间占据了整个大脑。可是,解开裤腰带把手伸进去干什么,歌词突然没了下文,让人浮想联翩,那天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些什么,我全然没有听进去。
回到家,我在自己的房间里一遍一遍地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那几句歌词像电影般在我的眼前晃动.躺在床上,我突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亢奋,身体的某个部位发生了强烈的变化,想控制也控制不了。我幻想:我和某个女生恋爱了,在自己的天地里拥抱在一起,长长地接吻,然后,女生从背后轻轻地环住我的腰,一点一点地解开我的腰带,小手慢慢地滑了进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就是靠着这种幻想来自慰,缓解生理压力。
那时,班级里的数学课代表李玲对我很好,她长得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样子很调皮。从此,她就成了我每晚睡觉前的性幻想对象……但是,白天上学我不敢看李玲,也不敢和她说话,每次遇到她我都有一种犯罪感。这样不行,我想找个离现实生活比较远的。那时,正流行山口百惠主演的电视剧《血疑》,她那贤淑的举止,温柔的眼神让人心醉,那种天生的气质是李玲无法比拟的。就这样,我幻想的对象由李玲过渡到了山口百惠。我想方设法弄到一张山口百惠的海报。山口百惠那特有的小眼睛,小虎牙,清纯的面庞深深感染了我。我把海报放在床下,每晚睡觉前都会拿出来欣赏。很多个夜晚,我都想象着和她在一起。
在床上,我留了一个位置,让她和我相拥而眠,幻想她的手掠过我身体,让我年少的激情喷薄而发。
后来,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结婚了,并且宣布要息影!一想到在梦中与自己同居的女孩正在解着三浦的腰带,我的震惊不亚于晴天霹雳,幻想中的房间轰然倒塌。
那天晚上,我拿出山口百惠的海报,最后一次与她缠绵,当我把生命之液洒满海报上她的脸时,我仿佛有了一丝丝的快意,而后,我把海报卷起来,从窗口扔了出去。自此,我结束了和女影星的“同居”生活。
大二时,有一位女孩走进了我的生活,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玲字,让我想起最初的暗恋。玲清秀恬静,交往三个月后,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那是一个周末,我和玲来到学校里被人叫做“老地方”的一片树林里,那里早有很多情侣在耳鬓厮磨了。我们选择了一处角落坐下来,不想,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们开了伞继续坐着。我看到许多情侣纷纷起身往宿舍楼跑,其中一位男生竟然站起来系腰带!不可思议的是,那句歌词又不失时机地在我的脑海里涌现出来。冲动的我一下子把玲的裙子掀了起来,顺势把玲的手往我的腰间按,让她解我的腰带,但是,玲不肯。欲望和失望一起袭来,我抱紧玲,隔着衣服在她身体做摩擦运动,不一会儿,便一泄如注。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玲终于同意在外租房同居,幸福中带着一丝羞涩。我暗自高兴。
玲在这方面很羞涩,从来不会主动解开我的腰带,也从来不主动把手伸进去,这多少是个遗憾,虽然我曾暗示过玲,但是,她就是不肯。一次,我拽着玲的手硬让她做,没想到,玲竟然大发雷霆:“哪有女孩子这么做的,我不是风流场所的女人,要做你找她们去!这种事,向来都是男孩子主动……”看着玲,我有口难言,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坚持,它固执地生长在每个人的心里,坚不可摧。这也是我们同居生活中唯一的不和谐之音。
四年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在同居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品尝过无数的快乐,当然,我也有过无数次的失落,想到自己当初的苦心,不禁黯然。以至于那时我曾以为,少年时那首歌词纯粹是骗人的,和玲这么长时间,我曾无数次地请求她,但是,她从来没有满足过我,女孩儿,从来都是矜持的。
再一次同居,我找到了真爱毕业前夕,玲的单位已经定下来了,而我还是一个未知数。最后一次欢爱玲表现得很积极,只是那样美好的感觉里掺杂着伤感,我已体会不到其中的快乐。
这段感情随毕业拉上了帷幕,我到另外一座城市做了一名教师。一年后,在同事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小彦。小彦性格温婉开朗,和她在一起,没有拘束的感觉,气氛很是融洽。小彦也看中了我的文质彬彬,彼此印象都不错。很快,我们便进入热恋阶段,并且住到一起。
那天,当我和小彦手拉手去超市买生活用品时,超市的广播突然响起那首《十不该》!久违了的歌曲,一下子又勾起我某种情结。想想以前自己所追寻的,不觉哑然。其实,那只是特定阶段对性的一种幻想,也是对母性的一种向往,我渴望被爱抚,也渴望被重视,被需要,说到底,那只是年少时一首不经意的歌词对自己性方式形成的一种定格,以至于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努力地去追寻,而在不断追寻的过程中,我知道,我已获得了一份成熟。
回来的路上,我和小彦讲了自己的这个心结。小彦听后捂住嘴不停地笑,“想不到表面上这么斯文的人竟有这样的想法。”看着小彦,我也只是陪着她在一旁傻笑。当晚,在我们将要上床前,小彦主动走到我的跟前,拉住了我要解腰带的手,轻轻地,她为我解开了衬衫的纽扣,衬衫脱下后,小彦又为我解腰带。第一次有人为我这么做,并且,我发现小彦的目光里,有爱,有温暖,还有鼓励。刚开始,我还真有些不适应,毕竟不再青春年少,而且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暴露了多年来的秘密有点难为情,但很快,小彦关了卧室的大灯,在床头灯昏黄的灯光照射下,我感到一种很浪漫的氛围,很快便进入状态,变得不能自持。小彦把手伸进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抱起小彦……
没想到,十四、五岁时的一种性幻想,历经十年终于变成现实!想想其间所走过的路,不禁感慨。我庆幸自己终于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让我有机会去体验一直以来深藏心底的那个梦。遇到一个爱你的人,是缘分,遇到一个懂你的人,是幸运,而遇到一个爱你并懂你的人,则是传奇。
很多年之后的一次聚会,我遇到同桌,偶然说起这件事,同桌才告诉我,那最后两句歌词是:“九不该呀十不该,你不该把你的小手伸进来,把你小手伸进来也没关系,你不该把我钱包掏出来!” 因为那个恶作剧是他搞的,所以印象非常清晰。
我情愿把这最后两句删掉,让人去遐想,也不愿意以这样两句世俗的话结尾,因为这一切,关乎着一个人的经历和追求,也关乎着一个人的青春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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