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仅仅三天后,北京军管会便收到美、英、法、意等十数国使馆递交的照会,合计700余件文件,要求新中国“继续履行”旧中国政府自1840年以来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并清偿尚未付清的庚子赔款、铁路借款、战争赔款等债务 。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外交讨债”,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出四字答复:“谁签的找谁去!”一句话,为新中国外交定下了“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总基调。
700份照会的来龙去脉据外交部档案记载,1949年9月—12月,各国驻北平、南京、广州前领事馆通过原“外交特派员公署”转来照会713件,内容大致分为三类:
1. 要求继续享有治外法权、内河航行、驻军、租界等特权;
2. 要求按原额清偿清末至民国所欠铁路、运河、庚子赔款尾款;
3. 要求承认1946—1949年国民党政府与美国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航空协定》等新的双边协定 。
照会中,美方援引《辛丑条约》未付赔款余额约2000万美元;英方要求继续占有天津、广州两处“英租界产业”;法国甚至提出保留上海法租界公董局资产所有权 。
“恶债不偿”的法理依据早在1949年1月,毛泽东在会见苏共特使米高扬时就提出“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比喻:先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驻军、宣传机关统统清除,再谈建交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第55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据此对713件照会逐一梳理,发现除少数边界条款可留作谈判起点外,其余均带有割地、赔款、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侵略性质,一律列入“废除”范围;对于债务部分,则援引国际法上“恶债不偿”原则——即前任政权为镇压人民或损害国家利益所借外债,新政权无义务继承 。
“谁签的找谁去”成为外交金句1949年10月3日,毛泽东在拿到各国照会汇总后,对周恩来、王稼祥说:“这些条约,都是拿枪顶在清政府、袁世凯、蒋介石脖子上签的,强盗写的卖房契,新房东凭什么认账?”当场拍板回复口径:
“中国概不承认一切不平等条约,谁签的找谁去!”
这句带有浓厚口语色彩的答复,通过新华社电讯向各国转发,成为新中国外交史上第一份公开宣言 。美方曾试图以“国际信用”施压,英国《泰晤士报》刊文讥讽中国“自绝于文明世界”。毛泽东在内部会议上回应:“中国人受气一百多年,再讲‘文明’也得先讲主权!”
具体行动:废约、撤军、收回兵营宣言之后是雷厉风行的行动:
1. 1949年10月—1950年1月,北京、天津、上海军管会先后宣布收回外国兵营地产;美军、英军、法军不得不撤出东交民巷 。
2. 1950年1月6日,北京市军管会宣布征用美国总领馆兵营,美方提出“抗议”,中方答复:“兵营基于1901年《辛丑条约》,该约已废除,征用理所当然。”
3. 1950年5月,外交部正式通知各国原驻北平“领事馆”:凡未与新中国建交者,其外交特权一律终止,人员按普通外侨管理 。
历史结局与影响到1950年底,除苏联及东欧国家外,西方各国与新中国均未建交,但他们再未收到来自北京的对旧约“继续有效”的复文。美国国务院在内部备忘录中承认:“指望新中国继承旧债务已无可能。”
“谁签的找谁去”不仅是一句外交辞令,更标志着中国第一次以国际法主体身份对百年不平等条约体系作出系统清算。它奠定了新中国“另起炉灶”的外交路线,也为随后与苏联、印度、缅甸重新边界谈判提供了法律先例——旧约可作“参考”,但绝不作“依据” 。

今天回望,700份照会已成纸堆,但毛泽东那句掷地有声的答复,仍被视为中国挣脱百年枷锁的宣言:主权问题,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