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7年后,云南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案重审开庭

新黄河 8个月前 (08-29) 阅读数 560 #推荐

时隔31年,已经75岁的云南人杨徐邱再次站上了被告人席。

8月29日上午9点,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理中院”)不公开开庭重审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一案。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以“原审判决认定杨徐邱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再审的形式启动本案刑事再审程序之后,时隔7年的再次开庭。开庭前,杨徐邱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曾称,这一天已经等待了太久,希望大理中院能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依法依规作出判决,还自己清白。

此前在8月14日,大理中院已经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准许原案被害人亲属撤回对杨徐邱的附带民事起诉,8月29日的庭审只对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的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8月29日,杨徐邱与家人一同出发前往大理中院,受访者供图

31年前的凶杀案

1993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发生了一起刑案,当地村妇阿稳倒在自家堂屋中,浑身是血,经勘验判断,其被钝、锐两种凶器所杀,当地公安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据此前相关报道,在案发三个月后,专案组收到一封“当地社员”的举报信,信中有类似于“公安局的同志,关于阿稳被杀一案,本村社员玉中(本名杨徐邱)有很大的嫌疑,玉中是一个色狼,几年前,他还强奸了本村的女社员贵英”等表述。举报者称,自己是在阿稳被杀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去找阿稳的丈夫阿良帮忙打坟石时,无意听见了一个不是阿良的男人正威胁阿稳,并从声音认定该男人为玉中。

在接到举报信前,专案组根据现场勘查、尸检及社会调查情况,对“嫌疑人”进行了刻画,认为其应为本地人,男性,且为死者熟人,尤以奸情杀人的可能性大,年龄在20至45岁之间。

接到举报信后,专案组认为,杨徐邱作为本地人“有作案的条件和思想基础”。“在强大的攻势下”,时年45岁的杨徐邱,“交代了杀死阿稳的全部犯罪事实”。

一审死刑,后改死缓

大理中院于1994年作出的原一审判决认定,1993年3月25日晚8时许,杨徐邱身带一匕首窜至同村妇女阿稳家,欲与阿稳发生性关系遭拒,遂起杀人歹念,持匕首对阿稳的胸、背等部位连刺数刀……见阿稳未死,又拿堂屋门外钢锄猛击阿稳头部,阿稳当即倒地。杨徐邱又对阿稳右侧面部打了一下,后逃离现场,阿稳因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1986年9月间,杨徐邱窜至本村贵英家菜园内,欲与贵英发生性关系遭拒,便持匕首威胁,并刺伤贵英右胸部,对贵英实施了强奸。数日后,杨徐邱又窜至贵英家,再次对贵英实施强奸。

该判决记载,杨徐邱归案后,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之后翻供辩称,案发当晚他本人在家,没有杀害阿稳,此前也没有强奸贵英。

杨徐邱当年委托的辩护人周平指出,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缺乏直接证据、缺乏科学依据”;指控其强奸贵英,则是在双方邻里纠纷打架斗殴时告发的,仅是“怀疑有此事或者通奸”。

大理中院认为,杨徐邱杀死阿稳,卷内有报案记录、匿名信、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归案后所供述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与在案的其他证据相吻合。杨徐邱强奸贵英,卷内有被害人贵英的陈述,提取物证等笔录、辨认笔录、证人证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及活体体检照片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杨徐邱供述强奸贵英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与在案证据相互印证。

1994年4月28日,大理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4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于本案具体情况”,认为原判量刑偏重,改判杨徐邱死缓。

大理中院,受访者供图

案件仍有诸多疑点待解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就本案中匿名信来源、凶器去向、伤口部位及现场与供述不符等诸多疑点,永平县公安局曾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作出详细解释、说明。

检方要求永平县公安局提供“审查报告”记载的锄头一把、两把匕首(户撒刀)。之后,永平县公安局立刻开展查找作案工具的工作。在案材料记载,两把匕首应留在永平县检察院,但永平县检察院回函称,未能找到杨徐邱的作案工具。就锄头的问题,永平县公安局到该局物证保管室多次查找,并同时安排专人到省、州公安机关查找。至复函时,这些作案工具均未找到。

就“坡脚村社员”的匿名信问题,本案侦查阶段,专案组曾多方询查,未探明写信人究竟为何人。本案被指令重审后,永平县公安局再次采集多人笔迹样本,送上级公安机关比对,得到的答复均为样本与匿名信笔迹不一致。永平县公安局回复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对匿名信作者的查证工作。

此外,就杨徐邱的供述与现场能否相互印证的问题,永平县公安局也一一进行了解释说明。其中,死者外衣切口数与供述的刀数等能够印证,而死者背部创口数与供述刀数等不能完全印证,死者的外衣颜色与供述不符,死者尸体方位与供述存在矛盾。就本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永平县公安局已安排原相关办案人员配合检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最高法指令再审

在狱中,杨徐邱收集了大量冤假错案材料,坚持不懈地申诉。

2017年12月19日,失去人身自由24年之后,正在云南安宁监狱服刑的杨徐邱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杨徐邱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云南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云南省高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后,在2020年6月1日作出《刑事裁定书》,将此案发回原一审法院大理中院重审。直到4年多后,大理中院才正式开庭审理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罪一案。

2024年8月28日,该案举行了庭前会议,杨徐邱在庭前会议结束后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十分期待开庭。“得知开庭时间确定后我十分激动,这一天我已经等了7年,期待大理中院能尽快解决我的案子,依法依规作出判决。”杨徐邱说,在庭前会议中,他曾向合议庭提出了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原侦办人员出庭对质等要求,但合议庭均未同意。

杨徐邱的儿子邱云波也一直在为父亲的案件奔波,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在等待开庭的这些年里,他们不止一次向有关部门了解案件进展,但得到的回复都是“在积极推进”。“这次我们一家6口人会陪同父亲前去参与庭审,这是家里最放不下的一件事了,期待能够尽快解决,还父亲清白。”邱云波认为,父亲的案子存在大量疑点,且有罪供述均在看守所外取得,自己相信父亲是无罪的。

8月29日上午9点,此案在大理中院重审。截至发稿,庭审尚未结束。

记者:赵桂凯 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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