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鸦片,很多人脑海中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昏暗的烟馆里,骨瘦如柴的瘾君子横卧榻上,手持烟枪,对着豆大的灯火吞云吐雾。这一缕青烟,曾笼罩中国大地近三百年,无数家庭因它破碎,整个国家因它衰败。但你知道吗?这种让近代中国陷入深渊的毒品,最终是如何从中华大地上消失的?它究竟在哪一年彻底成为历史?
罂粟东来:从贡品到毒品的蜕变之路
鸦片进入中国的历史,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早。
唐代贞元年间(785-805年),阿拉伯商人沿着丝绸之路,将罂粟作为一种稀有药材带入中国。当时它被称为“阿芙蓉”,在名医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也有记载,被归类为药材。谁能想到,这味原本治病的良药,会在千年后变成害国的毒物?
明朝万历十七年(1589年),鸦片正式出现在关税表中,被列为药材征税。史料记载,当时“栽鸦片十斤,值价银条两个”。这个时期,鸦片主要还是作为药品使用,数量有限,价格昂贵,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
转变发生在明朝中后期。一些民间开始尝试吸食鸦片,而不是仅仅服用。这种使用方式的改变,埋下了祸根。当鸦片被点燃吸入时,其中的吗啡成分能更快进入大脑,带来强烈的愉悦感,同时也让人更快上瘾。
清朝初期,鸦片问题开始引起朝廷注意。雍正七年(1729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禁烟诏令,规定贩卖鸦片者枷号一个月,发配边疆充军;开设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处以绞刑。这道法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禁毒法令之一。
然而,这道严厉的法令效果有限。一方面,当时鸦片流入量还不大;另一方面,监管执行并不严格。更令人唏嘘的是,到了乾隆年间,海关则例中又将鸦片列入药材项下征税,每百斤税银三两。这种政策上的摇摆,为日后鸦片泛滥埋下了伏笔。
贸易逆流:白银外流与“福寿膏”的诱惑
18世纪中叶,中国与西方的贸易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此前,欧洲对中国丝绸、瓷器、茶叶的需求巨大,但中国对欧洲商品兴趣寥寥,导致大量白银流入中国。这种贸易顺差让英国等国十分头疼,直到他们发现了一种特殊的“商品”——鸦片。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大规模种植罂粟,加工鸦片,然后运往中国销售。这一商业模式彻底改变了中外贸易的流向。乾隆末年,英国逐渐垄断了对华贸易权,而印度、孟加拉等地正好是鸦片产区,于是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开始急剧增加。
乾隆初年,鸦片输入量每年仅约400箱(每箱约百斤);到嘉庆初年,这一数字飙升到每年4000箱。清政府虽然屡下谕旨严禁,“有输入者辄销毁之,吸者罪至绞候”,但沿海官员贪利纳贿,对鸦片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鸦片商为了推广这一商品,给鸦片起了个吉祥的名字——“福寿膏”,宣称它能提神醒脑、延年益寿。这种欺骗性宣传蒙蔽了许多人。鸦片吸食者从最初的好奇尝试,很快发展为难以自拔的依赖。
一个令人痛心的细节是,当时鸦片价格极高,普通劳动者一个月的收入,可能只够几次吸食。上瘾者为了筹钱买鸦片,开始变卖家产,甚至卖儿鬻女。家庭破碎、道德沦丧的悲剧在各地不断上演。
到道光十六七年(1836-1837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已经比乾隆时期增加了五倍。据估算,鸦片战争前,中国每年因购买鸦片外流的白银高达1000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鸿胪寺卿黄爵滋在奏折中痛心疾首地指出问题严重性,建议严查鸦片。而真正让道光皇帝下定决心禁烟的,是湖广总督林则徐的警告:“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 这句话触动了皇帝最敏感的神经——兵和饷,是王朝统治的两大支柱。
虎门壮举:237万斤鸦片的硝烟
道光十八年(1838年)冬十一月,道光皇帝做出重大决定:授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驰往广东查办海口禁烟事件,兼节制广东水师”。一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就此拉开帷幕。
1839年3月10日,林则徐抵达广州。他没有立即采取强硬措施,而是先进行周密调查。他发现,“鸦片的源头在广东,广东的毒源在趸船”。那些满载鸦片的趸船停泊在外海,而外国鸦片贩子则住在广州城外的洋馆里,遥控指挥走私活动。
林则徐制定了“缴烟”与“具结”两条核心措施。他要求外商必须交出所有鸦片,并签署保证书,承诺“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这份措辞严厉的保证书,成为中外争论的焦点之一。
林则徐的禁烟策略相当高明。他将外国人分为“惯贩鸦片之奸夷”和“不卖鸦片之良夷”,区别对待。对守法商人,“照常贸易”;对鸦片贩子,则“暂则封舱,久则封港”。他还宣布,缴出鸦片一箱者,可获赏茶叶五斤,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取得了效果。
面对林则徐的强硬态度,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最初采取拖延策略。林则徐则果断采取行动,下令包围外国商馆,断绝供应,并要求所有中国雇员离开。这一招击中了要害——没有中国仆役,外国商人的生活立即陷入困境。
最终,义律不得不命令英商交出鸦片。从1839年4月到5月,林则徐共收缴鸦片2376254斤。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如果按清代1斤(司马斤)约等于现代1.2市斤计算,这批鸦片约合280万市斤,即1400吨。用今天的重型卡车装载,需要近百辆才能运完。
如何处理这批数量庞大的鸦片?林则徐最初奏请将其运往北京销毁,但道光皇帝下令就地销毁。这引出了下一个问题:如何销毁?
如果简单焚烧,鸦片膏可能会渗入泥土,事后有人会挖土提炼。林则徐采用了“海水浸化法”:在虎门海滩挖两个大池,池底铺石板,池边钉木板,防止渗漏。将鸦片与盐、石灰一起投入池中,石灰遇水沸腾,鸦片随之溶解。待退潮时打开闸门,溶解的鸦片随海水冲入大海。
1839年6月3日,虎门销烟正式开始。这一过程持续了23天,直到6月25日才全部完成。现场不仅有中国官员监督,还有许多外国商人观看。一位当时在场的外国记者写道:“鸦片被彻底摧毁了......整个过程给人的印象是,中国人在这件事上是完全认真的。”
虎门销烟的价值不仅在于销毁了多少鸦片,更在于展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抵制毒品的坚定立场。1928年,国际联盟将虎门销烟开始的6月3日定为“国际禁烟日”;1987年,联合国又将销烟完成的第二天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这次早期禁毒努力的高度认可。
战争与屈辱:禁毒者的悲剧命运
虎门销烟的胜利喜悦并未持续太久。林则徐和整个中国的命运,即将发生戏剧性转折。
英国鸦片商人利益受损,他们游说英国政府对中国采取强硬行动。1840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组建了一支包括16艘军舰、4艘武装汽船和28艘运输船的远征军,开赴中国。
1840年6月,英国舰队抵达广东海面,鸦片战争正式爆发。林则徐早已做好准备,他在广东沿海加强防御,“于虎门横当山各海口添列炮位,设木桴铁索”,有效抵御了英军进攻。
英军见广东防守严密,便改变策略,沿海北上。1840年7月,英军攻陷浙江定海;8月,舰队抵达天津白河口,直逼北京。
面对英军的武力威胁,清廷内部主和派占据上风。他们将战争责任归咎于林则徐“处理不善”,道光皇帝态度发生180度转变。1840年9月,清廷下令革除林则徐职务,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与英军谈判。
琦善到任后,“悉反林则徐所为”,拆除防御工事,裁减水师兵力,试图以妥协换取和平。他甚至私下向义律承诺,可以考虑“开放广州,割让香港”。这种一味退让的态度助长了英军的侵略气焰。
1841年1月,英军突袭虎门外的沙角、大角炮台,清军副将陈连升战死。水师提督关天培请求增兵,琦善却拒绝支援。2月,英军猛攻虎门炮台,关天培率数百士兵殊死抵抗,最终壮烈殉国。
关天培战死时已年过六旬。战前,他派人将自己的几件旧衣服和几枚牙齿送回江苏淮安老家,以示必死决心。这位老将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军人职责,与琦善的懦弱妥协形成鲜明对比。
1841年5月,英军进攻广州,清军统帅奕山战败,被迫签订《广州和约》,同意在一周内向英军支付600万元“赎城费”。这笔巨额赔款的负担,最终转嫁到广州商人和百姓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政府官员屈膝求和的同时,广州百姓却展现出不同的精神面貌。1841年5月30日,三元里附近103乡的一万多名民众自发组织起来,以“平英团”名义抗击英军。他们利用地形优势,将英军围困在牛栏岗一带。如果不是广州知府余保纯出面“劝导”民众解散,英军可能会遭受更大损失。
三元里抗英是近代中国人民第一次大规模自发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它表明,即使在政府软弱无能的情况下,普通民众依然保有捍卫家园的勇气和决心。
战争以中国的彻底失败告终。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除了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五口通商、割让香港外,条约对鸦片问题只字未提。这种刻意的回避,实际上默认了鸦片贸易的合法性。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林则徐这位禁烟英雄,最终被清廷当作“替罪羊”,流放新疆伊犁。临行前,他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著名诗句,表达了自己不计个人得失的爱国情怀。
毒雾深锁:鸦片贸易“合法化”与国产替代的荒诞
鸦片战争后,鸦片输入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急剧增加。由于《南京条约》未提及鸦片问题,鸦片贸易实际上处于一种“灰色状态”——既不合法,也不被严格禁止。
这种模糊状态持续了十多年。1858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清政府被迫将鸦片改称“洋药”,允许其合法进口,每百斤征税30两。这标志着外国对华鸦片贸易的正式合法化。
面对“洋药”的倾销,清政府采取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对策:开放国内鸦片种植,鼓励生产“土药”(国产鸦片),试图以国产替代进口。这种“寓禁于征”的政策,美其名曰是为了“挽回经济上的利权”,实际上却是饮鸩止渴。
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鸦片在中国全面泛滥。到19世纪80年代,中国本土生产的鸦片已经能够满足大部分需求,甚至开始出口到海外华人社区。罂粟花开遍大江南北,从西南边陲到东北平原,从黄土高坡到江南水乡,到处都有罂粟田的身影。
清政府从鸦片贸易中获得了巨额税收,但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据估计,到19世纪末,中国吸食鸦片者已达1500万人以上,占总人口的4%左右。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各个阶层都有人沉迷鸦片。清朝军队中,士兵吸食鸦片的现象尤为普遍,严重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我们今天难以想象的场景:农民不种粮食改种罂粟,导致粮价上涨;官员办公时公然吸食鸦片;甚至有寺庙的和尚也染上烟瘾,在佛像前吞云吐雾。
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曾痛心疾首地指出:“自鸦片驰禁以来,中华漏卮日甚一日……人人疲软,家家困穷,此实为中国贫弱之根源。”但他也无力改变现状,因为鸦片税收已经成为清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
最后的自救:清末十年禁烟计划与民国困局
进入20世纪,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下,终于开始认真对待鸦片问题。1906年,清廷颁布上谕,宣布实行“十年禁烟计划”。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系统、分步骤的全国性禁烟运动。
这次禁烟运动的国际背景值得注意。1909年,国际禁烟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形成了禁毒决议案,中国成功争取到国际社会对禁毒工作的支持。这给清末禁烟运动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新开烟馆,限制现有烟馆数量;要求官员限期戒除烟瘾,否则革职;减少罂粟种植面积,每年递减十分之一;与英国谈判,要求其减少对华鸦片出口。
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到1911年清朝灭亡时,中国部分地区的鸦片消费量确实有所下降。但由于清政府统治已近尾声,政令不通,加之地方官员阳奉阴违,禁烟效果相当有限。
1911年辛亥革命后,新成立的民国政府继续推行禁烟政策。1912年,中国签署了《海牙禁烟公约》,这是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民国初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禁烟法令,试图在禁种、禁运、禁售、禁吸四个层面全面禁绝鸦片。
然而,民国时期的政治动荡严重影响了禁烟效果。军阀割据,各自为政,许多地方军阀为筹措军费,不仅不禁烟,反而鼓励甚至强迫农民种植罌粟,征收“烟亩税”。山西的阎锡山、四川的刘湘、云南的龙云等军阀,都曾从鸦片贸易中获得巨额收入。
1935年,国民政府推出“六年禁烟计划”,试图在六年内逐步实现全面禁烟。计划对新兴毒品如吗啡、海洛因、红丸等管制尤为严厉,规定制造、运输、贩卖毒品者最高可处死刑。
这一计划在部分地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久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禁烟工作再次被打断。更糟糕的是,战争期间,日本在其占领区推行“毒化政策”,鼓励甚至强迫中国人吸食鸦片,试图以此削弱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
到1949年中国的毒品问题已积重难返。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罌粟种植面积达100多万公顷,制毒贩毒人员达30多万,吸毒者近2000万人。鸦片烟毒已成为危及民族生存的严重问题。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1950年2月发布《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全面开展禁毒工作。
这道通令体现了鲜明特点:一是态度坚决,不留余地;二是措施全面,从种植、制造、运输、销售到吸食各个环节都严格禁止;三是依靠群众,发动全民参与禁毒;四是区别对待,对毒贩严厉惩处,对普通吸毒者以教育挽救为主。
禁毒运动的第一步是铲除罌粟种植。政府派出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禁毒政策,同时帮助农民改种粮食作物。对于贫困农民,政府给予粮食补助,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到1951年底,全国范围内的罌粟种植基本被铲除。
第二步是关闭所有烟馆,收缴烟具毒品。公安机关对烟馆进行突击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查封。同时,设立戒毒所,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据统计,全国共查封烟馆5万多所,收缴烟具70多万件。
第三步是严厉打击制毒贩毒活动。政府对毒品犯罪分子采取高压态势,一批罪行严重的大毒贩被判处死刑。全国共有8万多名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这一严厉措施震慑了潜在的毒品犯罪。
第四步是教育和挽救吸毒者。与对毒贩的严厉惩处不同,政府对普通吸毒者采取了教育挽救为主的方针。通过集中学习、劳动锻炼、药物治疗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重新回归社会。到1952年底,全国2000万吸毒者基本戒除了毒瘾。
到1952年底,中国内地基本禁绝了鸦片烟毒,解决了困扰百年的毒患,创造了“中国禁毒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