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人相撞赔7万引争议!到底是谁需要担责?
“哎哟!”人行道上,刘大姐边打电话边走路,突然一个转身,和后面的小王撞了个满怀。刘大姐当场摔成右腿骨折。最近法院一纸调解书下来,小王得赔7万块!这事儿在街坊群里炸开了锅:“现在走路还得赔钱?这世道看不懂了!”
【案情复盘:一转身引发的“天价账单”】1. 监控还原惊心3秒钟根据法院调解书,事发时刘某在前方边走边打电话,王某跟在后方。刘某毫无征兆突然转身,王某躲避不及摔成腰椎骨折。
2. 法院调解的“神逻辑”李沧区法院认为,王某虽无法预判刘某转身,但应保持“安全距离”。这说法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直摇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说的是车辆安全距离,硬套给行人就像拿菜刀裁衣服——根本不配套!”
更让网友揪心的是赔偿比例。刘某因受伤获赔7万,王某承担次要责任,但次要责任按30%算也得赔2.1万。退休法官老陈透露:“这类调解常用‘人道补偿’当遮羞布,其实变相让无过错方买单。”
【法律深挖:安全距离到底是几步路?】1. 翻遍法典找不到的“隐形规矩”查遍《民法典》:
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谁犯错谁负责
第1173条: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减责
唯独没提“行人安全距离”
“这就像规定炒菜得穿防弹衣,却不告诉你去哪儿买。”公益律师刘晓飞比喻道。
【专家会诊:调解不能和稀泥】1. 调解不是“各打五十大板”曾任法院调解员的赵敏透露内幕:“有些法官为结案率,会暗示无过错方‘多少赔点’。”她举了个荒唐案例:郑州小伙扶摔倒老人反被索赔,调解时法官竟说:“你年轻力壮,赔2000就当做好事。”
2. 警惕“谁伤谁有理”歪风司法正义不是“按闹分配”“谁受伤谁有理”,司法调解也不是为了调解而调解,法更不能强人所难。
【出路:让法律回归常识】1. 最高法该出手定规矩法律学者联名呼吁:
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行人合理注意义务”
禁止将机动车规则类推适用于行人
建立全国统一判例指导库
2. 普通人自保三招退休民警老李支招:
走路别贴太近:保持约1步距离,既防撞又防扒
转身先侧半步:用余光扫视后方,像驾校教的“变道看后视镜”
随身带支录音笔:遇到纠纷能自证清白
【法律不该让老实人不敢走路】法律本该是照亮前路的灯,莫让它成了拖在脚上的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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