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十月,十六岁的兴王朱祐杬向兄长:明孝宗朱祐樘上奏,称河南卫辉府“河水泛滥”,并非一处善地,请求将王府改建于湖广安陆州(今湖北钟祥)。皇帝慨然同意,安陆州也就此迎来第三位大明亲王。

钟祥兴王府
这位兴王殿下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亲儿子朱厚熜(明世宗)日后居然有一天会做皇帝,而且差点改口称孝宗为“皇考”,自己则险些变成“皇叔父”。那么在孝宗弘治年间,朱祐杬身上都有哪些故事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风波不断的就藩之路朱祐杬,生于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七月初二日,明宪宗朱见深第四子,生母宸妃邵氏。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六月行冠礼,七月封为兴王。而在册文之中,已经大限将至的宪宗也对儿子给出了最后的忠告:
惟究经史可以进学,惟修仁义可以成身。惟行孝弟可以厚天伦,惟尚节俭可以立风教。尢念虑克警乎怠荒,庶令闻永保于悠久。—《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二》

宸妃邵氏剧照
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二月,兴王出阁读书。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十月,朱祐杬正式出府,开始为之国做准备,朝廷封进士马政、刘良为兴王府左、右长史。兴王大婚
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三月,孝宗赐兴王淮安仪真盐一万引,作为弟弟大婚的赞助费用。淮盐色白、粒大,品质最佳,皇帝的这笔赏赐起码可以换本色米一万石,相当于兴王一年的岁禄。
对此朱祐杬不但感激涕零,而且相当识趣,专门赐给支盐内使路费、口粮,生怕他们沿途惹事。然而这二人不知好歹,每人打算带上家人四、五人,军校二十余人随行,甚至连这些军校都打算带上家人,这是准备公款旅游?礼科左给事中韩鼎对此提出严厉弹劾,最终皇帝本人介入,才把这件事压了下去。
上命原差内使二人许带家人、军校共八人。其盐,令巡按御史同内使就彼鬻之,解银来京,毋致迟误。—《明孝宗实录卷五十》
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正月,兴王大婚。王妃蒋氏,中兵马指挥司指挥蒋敩长女,也是日后大礼议事件的主角之一。

太皇太后周氏剧照
和宪宗朝相比,孝宗朝多了一位太皇太后周氏,即皇帝的亲祖母。因此亲王婚礼流程要进行微调,增加了朝见太皇太后这一节。太皇太后服燕居服升座,引礼引王及妃自东门入。王先入,妃从之。赞诣太皇太后前,王立于东,妃立于西。—《明孝宗实录卷五十七》
兴王之国
朱祐杬的封国从卫辉府改到安陆州以后,湖广三司官员的压力骤增,因为他们本来就有修建岐王府、重修吉王府这两项重任,现在凭空又多出一座兴王府,为此巡抚湖广都御史韩文不得不向朝廷诉苦:“三役并举,木石瓦甓之费难以预计”。

明代亲王府承运殿
为了解决财政赤字的难题,韩文给出一个方案:“乞以荆州府抽分木植料价十之七以佐其费”,也就是将荆州府抽分木植料价的百分之七十抽调出来修建王府。所谓的抽风,指的是朝廷对商贸活动征收的实物税。但这笔费用原来的用途是修造漕运船以及上供器皿,哪个都不能少。工部因此和了个稀泥,表示船和器皿我们接着造,税收能剩下多少拨多少。孝宗则决定调动广东官盐到湖广发卖,作为修造三处王府的补贴。
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九月初八日,朱祐杬前往天寿山,向父亲宪宗茂陵、祖父英宗裕陵、曾祖父宣宗景陵、高祖父仁宗献陵,以及五世祖太宗长陵辞别,此一去就是永别。

午门
当月十八日,在孝宗结束早朝后,朱祐杬身着全套冕服,向兄长行五拜礼后辞别,皇帝则目送弟弟的身影离开午门之后才起驾回宫。
上赐王果酒。王饮讫,叩头辞。至门东阶上及丹陛下及午门外皆叩头。上目送出午门还宫。—《明孝宗实录卷九十二》
之国礼仪及待遇
兴王身为孝宗朝第一位就藩的亲王,他所享受的待遇自然会成为此后诸王的标杆,我们不妨也来看一看都有哪些。
其一、两淮余盐,岁赐一千引。
其二、赐安陆州赤马野猪湖河泊所课钞(即鱼税)。
其三、兴王亲舅舅卲安、卲喜复职锦衣卫百户。
其四、郢靖王、梁庄王(之前封国安陆的亲王,均已绝嗣)遗留的香火田地四百四十九顷,由兴王府带管。

朱祐杬画像
至于之国礼仪,笔者比较了一下,和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德王朱见潾(兴王叔父)之国之时并无区别,礼部这差事完成得很轻松,照抄即可。另外注意一点,地方官见到兴王自称官职,而王府官员则要称臣。
班首致词云:“某官某等敬惟殿下,钦承上命,至国之初,礼当庆贺。”如系王府官则称臣某等。—《明孝宗实录卷九十一》
并不高大上的兴王朱厚熜即位之后,不但让老爹朱祐杬“称宗祔庙”,即上尊号“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庙号“睿宗”,还编撰了一部《睿宗实录》,据说里面记录了许多朱祐杬的“嘉言善行”。
早在之国之初,兵部派员外郎莫骢来为兴王安排车、船。王府官员贪得无厌,要求把原定的车子数量增加一倍。莫骢铁面无私,公事公办,要求“如例给付”,也就是拒绝白嫖。
王府官员将此事添油加醋向朱祐杬汇报之后,兴王殿下大怒,先是指责莫骢办事拖延,接着又称其不来朝见自己,属于大不敬。

孝宗朱祐樘剧照
兵部跳出来为自己人抱不平,表示在京官员不得私下朝见亲王,本就是大明朝的惯例,何况莫骢也没有误事。但即使如此,孝宗依然给了弟弟面子,让锦衣卫把莫骢抓起来“赎杖还职”,即打完屁股以后还要通过缴纳赎金来恢复官职。至是兵部奏:“凡在京文武官非奉奏准事例,不敢私见亲王。且骢亦未尝误事。”上命锦衣卫逮治,赎杖还职。—《明孝宗实录卷九十三》
与民争利
前文讲过,兴王之国时,朝廷赐他赤马野猪湖河泊所课钞。朱祐杬对此并不知足,又向朝廷提了一个要求:这些河泊所“免设官吏,听其自管”。
户部强烈反对,认为朝廷对每个河泊所都“定有额课”,然后派官吏进行管理,正是为了防止“有司之过取”。如果交给王府自行管理,不但对百姓是个灾难,对国家根基更是损害,即所谓“非惟致损民生,亦将大伤国体”,万万不可同意。这回孝宗没有头脑发热,认可了户部的意见,驳回了兴王的请求。

钟祥兴王府
然而到了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兴王和湖广有司官员之间再起矛盾。当时巡按湖广、监察御史王恩上奏朝廷,要求湖广境内隶属于亲王府的庄田,都由官府出面征收租税再送到王府,目的是“以免横歛之害”。本来孝宗已经同意了王恩的建议,但是朱祐杬不愿意吃哑巴亏,因为田租到了有司官员手上,还能那么老实足额地送到王府吗?所以兴王殿下立刻上奏,表示“本府庄田与他府有粮民田不同”,坚决要求自己征租,孝宗居然又改变想法同意了。
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兴王上奏朝廷,讨要湖广京山县近湖淤地,合计一千三百五十余顷(十三万五千余亩),孝宗大笔一挥:同意。

孝宗朱祐樘剧照
户部尚书周经对此难以置信,表示本处“世代为业”的住种之人,高达一千七百五十余户,若是尽归王府,必然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若是兴王殿下用度不足,不妨对这些田地每年征杂粮一千石给王府,这样可以两全其美,但孝宗根本不听。
市井小民虽一物之微,夺彼与此,尚生忿争,况世守之业乎?且王府军校倚势侵凌,轻则逼迫逃移,重则激生他变。乞将前地每岁所征杂粮,内以一千石输府,则皇上亲亲仁民两得之矣。—《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九》
当年五月,由于接连发生彗星、地震、虏寇犯边等天灾人祸,孝宗下诏修省。文武百官会议条陈十八事,其中有一条“处庄田”,讲的就是兴王所奏乞的这一千三百五十余顷近湖淤地,希望皇帝能够收回前诏,但孝宗还是不以为意,坚决力挺兴王。
结语:通过本文的梳理,兴王朱祐杬在孝宗弘治年间的表现,似乎和《睿宗实录》中的记载差距甚远。那么兴王殿下真的如此爱财吗?其实也不见得。

宪宗和万贵妃剧照
成化朝末年,太监梁芳曾鼓动万贵妃收朱祐杬为养子,再谋求废黜朱祐樘而立其为皇太子。据说就连宪宗本人也颇有此意,只是由于泰山接连地震,为了避免进一步触怒上苍,孝宗才算逃过一劫。帝视内帑,见累朝金七窖俱尽,谓芳及韦兴曰: “糜费帑藏,实由汝二人。”兴不敢对。芳曰: “建显灵宫及诸祠庙,为陛下祈万年福耳。”帝不怿曰: “吾不汝瑕,后之人将与汝计矣”。芳大惧,遂说贵妃劝帝废太子,而立兴王。会泰山累震,占者言应在东朝。帝惧,乃止。—《明史卷三百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
换句话说,身为曾经的皇储候选人,外加还有两个亲弟弟歧王朱祐棆、雍王朱祐橒,朱祐杬这一脉的势力之大,让他不得不选择自污以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