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禁止黑蓝红,权力的边界在哪里
法无禁止皆可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这句话对应的是公民个人,还有后半句,法无授权皆不可,这句话对应的是政府。
作为公民个人,如果懂得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就不会任性的只强调法无禁止皆可为了。
作为政府,法无授权皆不可是要求依法行政,行使行政权力不能任性,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
那么问问三河的领导人,城市招牌禁止黑蓝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使权力怎么能这样任性,如果这样的行政权力得以允许,照此逻辑,行驶在城市内的车辆是不是也不能有黑蓝红,城市里的人穿的衣服,是不是也不能黑蓝红。
幸亏你们只是一个七品芝麻官,你们要有天大的本事,雨后美丽的彩虹是不是也不能有蓝红,桃红柳绿的春天是不是也只能是绿色。成语万紫千红、姹紫嫣红、五彩缤纷、五彩斑斓、绚丽多彩、流光溢彩等等,在你们眼里是不是都有罪。
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给彩色较劲,这是在干啥,玩呢,《大河报》上看到的消息,廊坊纪委已经开始调查,好好调查调查吧,这样的人即便没有贪污受贿,也不配做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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