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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 致全体市民的倡议书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致全体市民的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们:犬是人类的忠诚伙伴,养犬既享陪伴之暖,亦担应有之责。当前河津市养犬家庭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

致全体市民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忠诚伙伴,养犬既享陪伴之暖,亦担应有之责。当前河津市养犬家庭持续增多,犬只带来欢乐的同时,遛狗不牵绳、吠叫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粪便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日益凸显,既破坏了城市洁净面貌,也严重威胁市民人身安全,影响邻里和谐共处。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切实维护公共秩序与市民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河津市公安局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养犬,坚守合规底线

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禁养规定,坚决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定期带爱犬到正规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及其他防疫疫苗,妥善留存免疫证明,筑牢人畜共患疾病防控防线,做负责任的合法养犬人。

二、规范养犬,守护公共安全

携犬出户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束犬链(绳)全程有效牵领,在人员密集的商圈、公园、学校周边及电梯等狭窄空间,主动收紧犬绳,必要时为犬只佩戴嘴套,避免犬只随意扑咬、追逐他人。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不携犬进入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导盲犬等工作犬除外),不违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守规矩的安全养犬人。

三、卫生养犬,共建洁净家园

携犬外出时,务必随身携带报纸、塑料袋、拾便器等清洁工具,在犬只排泄后第一时间清理粪便,并用密封袋妥善处置,不随意丢弃在路面、绿地、楼道等公共区域,保持城市环境整洁。定期为爱犬进行梳洗、驱虫,保持犬只自身卫生,避免异味扩散影响邻里生活,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爱护环境的卫生养犬人。

四、友善养犬,尊重他人权益

加强对犬只的日常训练与管理,采取笼养、遮挡等有效措施,制止犬只在清晨、深夜等休息时段持续吠叫,避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邻里之间应相互理解包容,若因养犬问题产生分歧,主动沟通、理性协商,积极整改不足。若犬只不慎咬伤、抓伤他人,需立即协助伤者前往医疗机构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赔偿责任,做讲文明的友善养犬人。

法律警示与监督倡议

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河津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对遛狗不牵绳、饲养禁养犬、犬只扰民伤人、拒不清理粪便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等规定,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呼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养犬监督,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可通过合法渠道向公安机关反映。养犬人之间应相互督促、交流经验,非养犬人也应给予合理包容,共同营造“人犬和谐”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平安家园,为创建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贡献每一份力量!

河津市公安局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