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一女子与男友相识仅半年,便为对方贷款83万。男友以父母患病、给员工发薪等为由不断借钱,原以为日子虽然难但还有真情在。没曾想,男友一句忘不了前女友,连人带钱消失无影无踪,如今,女子面对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每月2000元工资仅够勉强糊口。而男友母亲表示,儿子谎话连篇,骗了不少人,早都不联系了。
7月7日,小莉帮忙报道,朱女士称她恋爱半年,为男友贷款近83万!如今感觉被他骗钱又骗色,这是咋回事呢?
朱女士离婚三年,当时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她几乎净身出户。
现在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员,每个月两千块的工资勉强糊口。
而男友的出现就像一束光,照进了她平淡甚至有些窘迫的生活。
第一次见面,男友穿着白衬衫,说话温和,眼神里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
后来的相处中,男友晚上会细心地把水放在她的床头,出去吃饭时主动为她剥虾,还时常描绘着两人未来结婚后的幸福生活。
朱女士尘封已久的心被渐渐融化,她以为自己抓住了人生第二次幸福,却没想到不过都是男友的伪装。
交往半个月后,男友来电话管她借钱,说母亲生病,急需手术费,自己手里的钱都压在项目上,希望朱女士能救急。
朱女士想都没想,便将自己的积蓄借给了他。男友感激涕零,还特意打了欠条,说缓过来第一时间就还钱。
这看似有担当的举动,让朱女士更加深信自己没有看错人。
然而从那以后,困难接踵而至,今天是工人等着发工资,不然要罢工。
明天是材料商催款,不然断货就违约,后天又是母亲复查需要进口药,报销不了。
每一次,男友还会拿出医院缴费单,工资表之类的看似真实的文件发给朱女士看。
渐渐的朱女士手里的积蓄花光了,男友就让朱女士帮忙办信用卡、以及各种贷款。
男友还各种哄骗,将她唯一的房子做抵押,为此朱女士不仅背负了高额债务。
还卖掉了自己的项链、耳环和戒指,前后一共转给男友83万。
沉浸在爱情幻想中的朱女士,就像被迷了心智一般,对男友的话深信不疑。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理由就像一环扣一环的剧本,完美得让人毛骨悚然。
直到有一天,男友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忘不了前女友,不能和朱女士结婚。
没等朱女士反应过来,就带着钱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朱女士独自面对这一地鸡毛。
朱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曾经对自己百般温柔体贴的男人,怎么会瞬间变成了陌生人。
冷静下来后,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之前那些所谓的宠爱,不过是男友为了骗钱设下的手段。
随着男友消失,朱女士的生活也陷入了危机,各种催款信息和电话,她的手机铃一刻也不得安宁。
因还不起贷款,抵押的房子也面临拍卖的风险,她和孩子即将无家可归。
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在83万的巨额债务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迫于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朱女士拿着借条找到男友家人解决此事。
却被对方告知,男友其实还有个女儿,朱女士崩溃不已,男友曾经和他说过也是离异,有个儿子,怎么又冒出来个女儿。
男友母亲还称儿子嘴里没一句实话,骗爹骗娘,谁都骗,自己管不了他,早都不联系了。
更表示儿子不跟朱女士结婚也好,就算结婚了也能把人气死!
而朱女士手里的借条,老人只是叹了口气,眼神里满是无奈。
老两口养自己和孩子都费劲,更别提替儿子还债了。
走投无路的朱女士最后选择报警并起诉男友。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朱女士被骗金额达83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若证据确凿,男友将面临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朱女士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那么就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
朱女士作为贷款人,有权要求男方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若男方拒绝还款,朱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决男方偿还借款。
此时一经报道,网友们纷纷表示自己的看法。
有的人说,都离过一次婚了怎么还这么不理智,认识半年就帮着贷款,这心也太大了。
还有人表示,感情里还是得保持清醒,不能光看对方对你的那些小恩小惠,像剥虾、倒水这些举动,可能只是低成本的付出,关键得看对方的人品和做事靠不靠谱。
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希望朱女士赶紧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这些证据都整理好。
配合调查,等起诉的时候这些证据很重要,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把损失降到最低。
对此,您怎么看呢?
信源:小莉帮忙-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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