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说自己跟酒店合作,花50多万打造了一个婚宴厅,双方说好5年内不会拆,可2年多后,男子突然接到酒店通知,要求他赶紧搬走,并说已经把二楼餐厅全部租给别人了。男子认为对方太不诚信了,希望对方给自己一个说法。可酒店老板却说:我没有做过这种承诺,什么东西都要拿事实依据,不能空口无凭。男子崩溃,当初出于信任,双方没有签合同,他联系对方协商,可结局出乎意料。 7月12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王先生是做婚庆的,2022年年底,他来到郑州,在一家酒店承包了一个大厅,投入了50多万,精心布置成了婚宴厅,跟酒店一起合作做婚庆。 他与酒店老板何先生已经相识4、5年了,之前双方也有过其他合作,关系一直都不错,基于这份信任,双方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约定:合作5年。 可2025年5月,王先生的婚庆干的好好的,酒店却突然通知他,酒店要改造,里面的东西要拆掉,让他把婚宴厅里面的东西搬走。 王先生急坏了,他手里还有一堆顾客等着在这个厅里举行婚礼,并且当初自己出于对何先生的信任,投入了这么多钱,说好的干5年,现在才干2年多,难不成自己这几十万要打水漂了。 对方发给王先生的解除通知书中写着:因海洋厅装饰装修老化,无法正常经营使用,为避免损失继续放大,酒店方已经将二楼餐厅(含海洋厅)整体出租给他人,并完成交付。 王先生觉得这份协议莫名其妙,背后肯定有隐情,他多次跟对方沟通,可始终没有结果,之后对方一直处于回避状态,联系不上了。 无奈之下,他找来了记者,希望通过媒体,能够跟对方沟通协商。 王先生拿出了自己跟酒店老板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他跟何先生说:我们这块有口头承诺,那时候说咱一块弄5年的,这结果才2年多。 可对方却说:我没亏吗?那里边我没装修吗? 他表示对方说自己的婚宴厅老化,可这个厅才使用2年多的时间,做出来的效果挺好的,顾客也很满意,这无故拆除,说要租给别人,他认为对方就是想找个借口去租给别人,去挣这个钱,对方太不讲诚信了。 一名婚礼顾问补充说:这个海洋厅是正常在使用的一个状态,7月4日还有举行婚礼,包括灯光什么都是正常在运行。 酒店这样一弄,有顾客一直在问自己什么情况,自己也要失业了,已经有4、5天没上班了, 王先生很无奈:自己手上还有顾客10月份要举行婚礼的单子,本来大家合作是互惠互利的事情,可酒店这样一弄,自己真不好做,顾客那边也催着他给说法。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酒店老板何先生,何先生却说:“他出承包费了没有,他也没装修,婚庆上的东西是他的。” 王先生则反驳道:“硬件设施,房是酒店盖的,但里面的灯、声、光、电都是我们婚庆公司去谈的。” 当记者询问对方有没有说好合作5年,何先生一口否认,称自己没有做过这种承诺,什么东西都要拿事实依据,不能空口无凭,现在双方已经不合作了。 问起不继续合作的原因,何先生说是双方合作不下去了,因为人的问题,另外现在酒店也承包出去了。 记者提出解除协议上写的设施老化,能否进去看看,可对方已经将婚宴厅上锁,还表示不合适进去,并让王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说可以去告他。 关于顾客定金和婚礼的事情,何先生称这是自己酒店接的单子,跟王先生没关系,还说酒店肯定会给顾客退定金,会对顾客负责的。 王先生表示,当时是出于对酒店方的信任才没有签合同,但他有录音,还有一些大量的证据。 何先生则让他提供证据,派出所之前也建议王先生走法律程序,法院判他怎么样,他就怎么样。 对于这个结果,王先生说他只是希望酒店方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没有其他的诉求,但他也准备起诉了。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王先生如果能拿出来证据,证明双方之前曾经达成了合作5年的约定,酒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作,要求他拆除海洋厅,属于违约行为。 王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比如打造海洋厅的费用、因违约导致的业务损失等。 但是当初王先生出于信任,没有跟对方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约定彼此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这对于王先生来说,是不利的。 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在商业合作中,无论关系多好,都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信源:都市频道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