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位女子下班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见路边一位大爷卖菜,她就顺便买点回去。 女子一手拿着2000多元钱,一只手就选菜,当她买好菜,从2000多元钱里拿出一张5元的付款时,又想再选点其它的菜,就稀里糊涂把手里的2000多元递给了大爷,当她再次选好别的菜后,付钱却发觉手里的钱没有了。卖菜的大爷说:我就只看到你手里拿着一张5元钱。 女子回想买菜的全过程,果断的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民警赶来,发现路边刚好有监控,立马调监控查看,画面显示,女子在选菜时,把手里拿着的2000多元钱递给了大爷后,又继续选菜。 大爷见已无法掩盖事实了,只有将钱还给了女子。 大爷收了女子2000多元,钱是退还了,不知大爷这种行为合理?